早一些的时候,我正在编辑剑痕的指导下,完成了这本书的构思。那时我像一个刚刚入门的学生,在剑大的指导下研究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经过这一年的磨练,似乎我也渐渐掌握了很多。 我称之为“磨练”。 的确,现在回头去看,这本书有很多的缺点,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它的成绩并不好。虽说成绩并不代表一切,但依然能看出很多的问题。 我觉得是这样: 一开始,我牢记着剑大的指导,小说的确按着网文的走向在发展,尽管在写作上仍然还有一些不成熟,但剧情大体上勉强还能抓住读者;然后到了西疆卷,我没有考虑到剧情的转变太快,同时又过于地想要去写我自己想写的东西,从而忽略的读者的感受。我记得,我能从后台看到的唯一一个订阅读者,就是在这里弃文的。那时,我十分的沮丧,更是怀着十分的...
女佣兵重生异世,投胎神魔之子。被视为天地罪孽,家族因她而灭,父母以自爆换她生机。天不容她,她翻天,地不容她,她覆地从此,她踏上了一条逆天之路。拜逆天的师傅,修逆天的法决,学逆天的阵法,炼逆天的丹药。甚至拐了一个逆天的男人。某日侍卫来报主上,主母要带人灭了天灵宫某人表情不变,轻抿着青玉琉杯中的酒。灭吧,反正我看他们不顺眼,你去看着,别让主母伤着了侍卫嘴角抽搐,主上你这样真的好么?你可是天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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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界有一萌兔,被千万臣民称之为祸害,她途经之处无不是怨声载道,哀嚎一片,直到有一天她因意外跌落到凡尘,嘿嘿她痛苦的日子来了...
What?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成了恶毒女配,还自带男主,舍掉契约兽,硬生生的将女主逼成了女配?呜呜,国师大人,我只是一个女配,你应该去找女主,而不是我!某男欺身而上,笑的勾魂摄魄是你带我过来的,你就得对我负责任!可是可是人家只是想安安静静的当一个捡漏王,不想要什么花美男啊!...
秦乐意外得到了传说中的山之心,从此他的生活不一样了,种种田,养养鱼,治治病,让他在村子里的生活再也不一般。...
帝都霸主陆云琛竟然被一个乡下小丫头逼婚了!最初,他对她不屑一顾我们只是契约关系,你配不上我,别妄想我会爱上你!一群名门淑媛对她冷嘲热讽一无是处的乡下土包子凭什么当陆太太!谁知她不但精通医术,还是绘画天才钢琴大师神秘黑客多重身份分分钟爆马甲打脸柠檬精,渐渐俘获了冰山陆少的心。契约到期那天,她挥挥衣袖对他不理不睬大叔,要点脸别纠缠,我不喜欢老男人。宝宝我错了,是我配不上你!陆少带着搓衣板键盘和榴莲,踏上了漫漫追妻路。傲娇一时爽,追妻火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