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趣! 其实还是大纲设计缺陷所致,前期时间轴太缓慢,而故事主题又太庞大,所以造成头重脚轻的结果。现在完本是200字,如果我把后期“脚轻”的剧情也完全按照前期的速度交代,这本书现在就得600字以上了,哇塞。 说说个人经历吧。 作者我从幼儿园起就很喜欢讲故事了,上大班时老妈天天到小班接我,因为我总在给小班的小盆友讲小动物大战大灰狼!然后,小学就写过哆啦梦大战独立日的2000字小,高一时还模仿着云大的邪神传说写过三万字呢! 不过作为半路出家的全职作者,我直到把这本书写到一半前,其实都没受过系统的写作训练。大学二年级打发时间玩,也写过一个动漫角『色』当主角的伪无限同人,虽然也有190万字,但一部电影一个小故事,那都不算数,写着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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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住恩人的公司,她去偷拍自己丈夫却没想到被认出。原来你就是我的妻子?不,不是,你认错了!他勾唇认错了吗?我好好看看是不是认错了!她哀嚎你丫根本不是人...
向暖从小爹不疼娘不爱,所以也不敢奢望幸福,直到她遇上牧野。这个男人那样强势,那样霸道,却又如此不遗余力地护着她,宠着她。他说都说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向暖,你就是我最重要那根肋骨。向暖满心欣喜,陶醉幸福。可是有一天,他遗失的那根肋骨回来了...
这是个以剑为主的世界。 凌逍本为蜀山内门弟子,在观摩师门前辈渡劫的时候被天劫带到异界,重生于将门子弟身上。 掌握着无数这个世界奉为神级的剑技,还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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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你看不起农民?那我便让你睁开眼看看,一个农村来的小农民如何崛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