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要写一本属于自己的小说开始,到现在有十多个年头了,但是真正完成一本书,确实在十年后。 早在五年前,就想写一部非常有哲学的书,这样可以满足自己挑书的心理,可是真当自己动手写的时候,又是那么难,就像钱钟书所说一样,年复一年,创作的冲动随年衰减,创作的能力逐渐消失——也许两者根本上是一回事,我们常把自己的写作冲动误认为自己的写作才能,自以为要写就意味着会写。 所以想与做永远是两个事,这里说两个事,而不是两件事,是因为我觉得想这个词,不应该是一个动词,他不构成动作,做才构成动作。 这样说来,倒也有点激进的意味了。 这并不是我写作的心态。我的心态一直都很平和,哪怕是遇到大风大浪,都会笑着面对,就像写到打架,都会显得干巴巴一样。...
女佣兵重生异世,投胎神魔之子。被视为天地罪孽,家族因她而灭,父母以自爆换她生机。天不容她,她翻天,地不容她,她覆地从此,她踏上了一条逆天之路。拜逆天的师傅,修逆天的法决,学逆天的阵法,炼逆天的丹药。甚至拐了一个逆天的男人。某日侍卫来报主上,主母要带人灭了天灵宫某人表情不变,轻抿着青玉琉杯中的酒。灭吧,反正我看他们不顺眼,你去看着,别让主母伤着了侍卫嘴角抽搐,主上你这样真的好么?你可是天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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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界有一萌兔,被千万臣民称之为祸害,她途经之处无不是怨声载道,哀嚎一片,直到有一天她因意外跌落到凡尘,嘿嘿她痛苦的日子来了...
What?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成了恶毒女配,还自带男主,舍掉契约兽,硬生生的将女主逼成了女配?呜呜,国师大人,我只是一个女配,你应该去找女主,而不是我!某男欺身而上,笑的勾魂摄魄是你带我过来的,你就得对我负责任!可是可是人家只是想安安静静的当一个捡漏王,不想要什么花美男啊!...
秦乐意外得到了传说中的山之心,从此他的生活不一样了,种种田,养养鱼,治治病,让他在村子里的生活再也不一般。...
帝都霸主陆云琛竟然被一个乡下小丫头逼婚了!最初,他对她不屑一顾我们只是契约关系,你配不上我,别妄想我会爱上你!一群名门淑媛对她冷嘲热讽一无是处的乡下土包子凭什么当陆太太!谁知她不但精通医术,还是绘画天才钢琴大师神秘黑客多重身份分分钟爆马甲打脸柠檬精,渐渐俘获了冰山陆少的心。契约到期那天,她挥挥衣袖对他不理不睬大叔,要点脸别纠缠,我不喜欢老男人。宝宝我错了,是我配不上你!陆少带着搓衣板键盘和榴莲,踏上了漫漫追妻路。傲娇一时爽,追妻火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