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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着扑鼻的血腥味,刘辰找到熊胆,好家伙,其胆硕大无朋,摊开足有三十厘米,有光泽,在阳光下透明金黄如同琥珀,竟然是传说中的“金胆”
,金胆极为罕见,万中无一,前世的刘辰只听说过。
这样的好东西自然自己享用,正好可以止血清毒,刘辰顾不得血味,将外皮咬破,胆汁全部吸入口中。
入口清凉微苦后甜,还有一股清香气,这熊王没少吃人参,竟然生出如此“宝货”
。
熊胆外皮晾干后才最佳,刘辰小心的收好,收拾东西,就在离开之时忽然想起熊王挖掘的人参,自然不能放过。
来到熊王刚才挖掘的地方,用手扒了几下,一颗拳头大的人参露了出来,接着是数不清的触须和芦碗。
“哈哈哈,今天真是自己的幸运日,这就是参王,千年参王!”
刘辰怀着朝圣的心情小心的用手挖掘,保护好任何一根触须,即使双手被石子划破,因为挖人参忌讳铁,不敢用短刀。
临近天黑,这株参王才被完整的挖出,脱掉内袍,小心包好,哼着歌离开。
满天星辰,身心疲惫的刘辰回到家中,简单的擦拭清洗一番,嘴里含了一根参王须,倒头就睡。
倒在炕上的刘辰好梦不断,化作武将杀敌冲阵,或身披皇袍,怀抱美人,指点江山,气吞万里,脚踏胡虏,奴役三韩倭人,好不痛快。
忽然,刘辰被一阵怪叫惊醒,好梦被打断。
“啊……是那个遭雷劈的混蛋,扰人好梦!”
刘辰梦到正要和美人做那羞羞之事,突然被打断,不满可想而知。
来到外面,天已经大亮,只见一只大狸猫被套索吊住,正嗷嗷怪叫。
“你个馋猫,真想弄死你!”
刘辰比较忌讳狸猫,终究没下去手,狠狠打了几下,让其记住教训,将其放走。
接着,他打了一盆溪水,准备清洗伤口换药,撕开布条后惊讶的发现三道抓痕已经结痂,丝毫不觉疼痛。
“哈,熊王胆就是好东西,昨天的伤口可不浅,居然已经好了!”
熊王胆乃是熊王一身精华所在,其药性可不是普通之物所比拟的,加上刘辰吃的参王须,不好才是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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