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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这里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死者被攻击时,正在打电话!
一个深思熟虑的犯罪者,不会选在这样一个时间动手。
因为,这边的响动,比如尖叫,比如人家一下没死透喊出了你的名字,这些危险的信息都可能传到电话的另一端。
冒这种险,实在太无谓了。
这个细节,是决定性的,没错,本案一定是临时起意。
&ldo;向带头人了解了死者遁世求清静的爱好之后,他驾临现场之谜已不再是谜。
可手套怎么说?这时,我考虑到了案发地点的特殊性:一个研究所,医用手套本来就是必要装备,听说还有硬性规定,在进行某些工作时必须相应穿戴。
是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刚刚结束工作的某人,身上帽子、手套、鞋套、白大褂全副武装,在他换下它们之前,突然受到了某种刺激,导致凶案发生。
这可以解释为何遗留线索如此之少,也可以从这些参与谋杀的物品入手,顺藤摸瓜去寻找它们的主人。
&ldo;在搜查中,我们在与现场相连的更衣室里,你的同事梁某的柜中,找到了绣有他姓名、溅有死者血迹的白大褂。
它的归属性,毋庸置疑。
梁某也承认这确实是他的,却否认杀人。
在案件发生时‐‐因有所长这个旁听者,案发时间相当精确,他正带着女友和几个网友一起ktv。
那些人和服务员都可以证明,非常充分的不在现场。
这太诡异了:如果是临时起意,之前未曾预料过凶案发生,那凶手身上穿的,应该是他自己的白大褂啊!
于是,马上就有反面的声音出来了,说本案还是早有预谋,凶手把死者约去现场,正想用早已备下的衣物把自己打扮成工作中的样子‐‐在研究所,你披挂着一身如此适合犯罪的行头,却不会引起任何人的警惕。
他的运气非常好,无意间在更衣室一个忘记上锁的柜子里掏到一件白大褂,就不用穿自己的了。
&ldo;这令人为难的情况,出现得如此突然,险些动摇了我的判断。
当时,我正在审问你们小梁;那位勇于坚持错误的同事,终于错误出结果了。
他闯进来声称破译了死亡留言,交给我一个&lso;爽&rso;字。
我用之前那几条理由否定了他,并告诉他正确的推理应该是怎样的,从头到尾一直说到了现在这个地方。
这时,已经洗脱嫌疑的梁某人说话了:&lso;警官,如果那人没想过反侦查,他就是喜欢穿别人的衣服呢?&rso;这是为什么呀?小梁说了:&lso;因为穿自己的衣服要旧的。
与其把自己的衣服穿旧,不如把别人的衣服穿旧。
&rso;然后就向我们推荐了你。
&lso;那个人,我至今叫不出他的全名。
他的姓,好像……姓金?大概是吧。
但他的名,爽,哈哈,太有意思了,跟他这个人根本不搭嘛,简直是反义词。
我记得可牢呢。
&rso;他还说:&lso;要说这样的人,我们所满打满算可能就这一个。
要不是忽然提起个&lso;爽&rso;字,我还真没往他身上想。
如果只是偷穿个衣服,我肯定第一个想到他;可杀人,借他个胆子也不敢。
&r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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