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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新的受害者,据说是一个麻瓜女孩。
邓布利多都一百多岁了,居然还勾搭上了一个二十多岁的麻瓜女孩,真是个让人羡慕……该死的渣男!
而在邓布利多照例拔吊跑路的时候,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麻瓜女孩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
之后女孩含辛茹苦地抚养着孩子长大,可由于当时生产时落下的病根加上心情抑郁的缘故,很快就一病不起,临终前将孩子送往了孤儿院,并给了他一个信物。
还告诉他如果十一岁那年遇到了猫头鹰传信,就将那信物绑在猫头鹰的腿上寄回去……
本森如痴如醉地听完这个故事,心中逐渐起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在破釜酒吧附近找了个扫大街的工作,从早到晚监视着这个地方。
很快,他就找到了据说是邓布利多私生子的家伙——一个叫做杰瑞的黑发男孩。
第一眼看到男孩的时候,他内心是怀疑的。
因为男孩有着一双墨水一样黑色的眼睛。
他不知道邓布利多年轻时的发色,可毫无疑问,他的眼睛是蓝色的。
也许他遗传了母亲的特征。
抱着怀疑,他观察着男孩的一举一动。
一开始男孩还经常在外转悠,可很快就变得深居简出起来。
经常有一个中年人来找男孩,本森认出他是丽痕书店的经理,他去面试的时候见过。
看经理面对男孩时那谦卑的样子,简直跟他印象中那个颐气指使的家伙判若两人。
他尝试着向破釜酒吧的老汤姆打听,对方的回应是如果不想丢了小命就少管闲事。
这下本森真的有些惶恐了,不过最终,好奇心和对出人头地的向往战胜了恐惧,他愈发关注起男孩的一举一动来。
直到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男孩终于回到对角巷,他径直前往了丽痕书店,出来的时候,手上多出了一个叮当作响的袋子。
根据本森多年来的经验,那里面至少装着一千个金加隆!
干完这一票,起码够自己三年衣食无忧!
男孩的身份当然不简单,就算不是邓布利多的私生子也相差不远。
那又有什么关系?
拿到钱以后自己马上改名换姓跑到国外去,就算邓布利多也别想抓住自己!
不过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男孩基本上很少出门,而以他的实力还不足以在破釜酒吧直接掳走男孩。
眼看距离开学的时间越来越近,男孩随时有可能将钱存进古灵阁,本森甚至以为自己的谋划又要以失败告终,机会终于来了。
男孩出了破釜酒吧,搭乘着名为“地铁”
的麻瓜们的交通工具,来到一片旧城区。
简直是天助我也!
本森心中狂喜,在一条死胡同里,他举着魔杖对准了男孩。
“小子,把手举起来!”
不对!
我干嘛要用麻瓜们的说法?
他脸上露出了一个扭曲的笑:“魂魄出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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