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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依这个人的条件,她不是很想和他签约,但这个时候的她选择范围实在是窄,抱著至少能得到些许才能的想法,她最终和这个人签了契约。
这个人是江洋大盗,案发被抓到了官府,严刑拷打要他供出同夥。
其实对这江洋大盗来说,供与不供,都是秋後处斩,本来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他熬刑不过,又怕折了道上的名声,便要红鸾替他。
当红鸾按照规矩,向大盗解释契约时,他不耐烦道:&ldo;反正都是要死的,我这一辈子也没什麽好的回忆,所以身体和记忆你全部拿去。
至於灵魂,我这辈子为了活下去,坏事做过不少,死後想必也是要下十八层地狱受苦的,你拿去就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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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口口声声说只管拿去,红鸾也不好再和他多计较,便与他签了契约,接收了他的身体和记忆。
人若想往死里折磨起人来,真正是什麽办法都能用尽。
红鸾替大盗在监狱里熬了半年刑,若不是她强行封闭了关於口供范围的记忆,恐怕早就替那大盗把一切全盘托出了。
而到了生命的最後,那具残破的身体居然还要被赤裸著绑赴法场,在众目睽睽下,受凌迟之刑。
这一趟生意做下来,红鸾损失惨重,真正所得到的不过是一点粗浅的江湖功夫。
这点身手对红鸾而言,只能说聊胜於无。
再说了,就算是好的功夫,也需要有好的身体来配合,才能发挥作用。
谁知道她的下个身体,能不能和这点功夫契合呢?
红鸾这麽想著,结果下一个主顾的身体,竟真的用不上她熬刑半年、凌迟整整一天,才赚回来的那点身手。
那位主顾,是个没拿到遣散费的残兵。
眼睛瞎了一只,脸毁了半边,连腿也跛了一条,沈默寡言,常常咳血。
不过,从他没毁的半张脸看过去,轮廓还很是英俊。
就是如此,这位残兵仍旧日日进山烧炭赚钱,每月按时把钱寄回给家乡妻儿。
红鸾和残兵商讨契约的时候,问他为什麽不回家乡。
残兵摇头,笑容惨淡,说他已经是个废人,回去徒给亲人惹来一场伤心烦恼,不如远远的避了,也算有个牵挂念想。
红鸾不解,又很为残兵鸣不平,於是违反职业道德操守,说出那边的真相,&ldo;你知不知道,你的老婆已经带著孩子改嫁了?你这样月月寄钱回去,值不值啊值不值啊?&rdo;
残兵错愕了片刻之後,问红鸾,&ldo;她嫁的人,对孩子好吗?&rdo;
红鸾想了想,勉强点头,&ldo;还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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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吃饱穿暖,在现今这个世道,已经算不错。
残兵轻轻叹息,&ldo;这样就好。
反正现在的我,已经不算是个男人,给不了她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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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任主顾──江洋大盗的记忆常识,让红鸾听懂了残兵这句话。
她明白,男人若失去了那个部位,是最大的耻辱和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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