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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传世名作(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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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交谈后,极为融洽。

气氛很好。

叶晓晨原本以为像这种传统艺术方面的小圈子,论资排辈会很严重,现在看来还是多想了。

三张书桌搬来了。

并连在一起,足有四米多长。

笔墨砚镇纸都已经齐全了。

都是古香古色,很是不凡。

那铺开的宣纸更是不一般,足足有三米多长。

又有人将一幅保存很完整的长长丝绸字卷挂了起来。

这是《麓山会序》。

当初麓山社第一次成立的时候所写,后来也成为了麓山社新成员加入必写的书法。

这《麓山会序》并不出名,只在麓山社内部传播,外面少有传播的,跟那什么《兰亭集序》,《滕王阁序》,《送东阳马生序》等之类的名序比起来,就不值得一提了。

实际上,这个《麓山会序》本身很不错,只不过所写的人没什么名气,当时的麓山社只是几个喜欢书法的文人组织起来的,没有一个在历史文坛上留下名气。

像《兰亭集序》,《滕王阁序》,《送东阳马生序》的创者都是当时大名鼎鼎的文学家,在历史上都留下了很大的名字。

这就是名气的用。

一个文学品,能够广泛传播,为人所知,创者的名气太重要了。

否则的话,就算是品优秀,可没有名气,没有传播度,只能埋没掉。

古今中外,这样被埋没掉的优秀品,优秀人才,数不胜数。

“叶兄弟,这是我麓山社创始人闫康先生在北宋庆历年间会同其他至交好友,游麓山看红叶的时候所写的一篇麓山会序,为了体验古代先辈的精神,我们每一个加入麓山社的成员都会写一次麓山会序的,这次就轮到你了。”

胡培峰笑着对叶晓晨说道。

说着他就开始磨墨,等磨好之后,就拿起了一支毛笔,递给了叶晓晨。

这仿佛就是一个仪式一般。

叶晓晨神色也变得肃穆了起来。

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叶晓晨身上。

叶晓晨接过了毛笔,目光却一直看着那幅麓山会序的字卷上。

这幅字卷自然不是原版的了。

而是麓山社后来的成员新写的,者还有些名气,是明末学者,麓山书院的最后一任山长吴道行。

这幅字卷以行书所写,字骨清奇,苍劲不失优美,内敛不是含蓄,绝对是书法大师一级的书法。

不过,以叶晓晨书法宗师的眼力来看,这副字卷的缺点也很明显,个人风格太强,使得跟序本身有点格格不入,从而更突显书法水平,却降低了麓山会序的本意。

说到底,书法是用来陪衬的。

一旦舍本求末,纵然书法写得再好,如果文章诗词本身不行,也会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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