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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里人敬酒,他象征性地啜过几口,沈别沾酒便上脸,此时眼角散出红意,和抿做一线的唇搭起来,莫名让人不敢说话。
众人见这么久没个回应,沈别的脸色也不算好,纷纷怀疑是不是踩到什么雷了。
费临也喝了不少,眸子里充着水汽,二麻二麻地凑到沈别耳边:“沈哥,我果然没看错你,寡王一路硕博,你值得。”
“来。”
费临一手搭在沈别背后的椅子上,一手端起玻璃小酒杯,“敬,敬……呃,算了,先敬个维萨里吧,没有解剖学就没有现代医学。”
“你喝醉了吗?”
沈别很不忍心用看智障的眼神去看这个他心爱的孩子,他没有办法拒绝费临,所以还是端起了酒杯,在费临的杯沿上轻碰,“少喝点。”
“没有。”
费临笑起来眼带水光,弯得像月牙,“我很高兴你跟我一样,为医学事业奉献终身。”
沈别看费临的眼神纠结复杂。
把这一杯饮尽,他才在逐渐变小的呼声里,发出一个不大且沉郁的声音:“他不会喜欢我。”
费临一挑眉,腿在桌子下轻轻撞了沈别一下:“有故事啊,沈哥。”
“卧槽?还有沈教授追不到的人?”
“嘘!
沈教授说的是不会,压根没追过吧。”
“哇咔咔,好奇了,教授可以说说那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沈别又是半晌没说话,周遭浮着乱糟糟的交谈声。
费临喝酒不上脸,之前老被傅翔抓去挡酒,他虽然爱喝酒,但不喜欢被上赶着灌,于是什么时候“喝醉”
全看他想什么时候。
啤一杯白一杯地下肚,他脸也只是明润了一些,潮湿的眼神在橙色灯光下诱惑:“放个耳朵,展开讲讲。”
说着,费临就把耳朵凑到沈别面前。
寸头,没有丝丝缕缕暧昧的遮挡,整个颅骨的形状都清晰,漂亮的耳朵也完全暴露出来,这人脸不红,耳朵倒是红得像血玉。
沈别内心挣扎,最后还是鼓起勇气,摸到费临的后脑勺上,毛刺一般绒绒的手感,带着暖热温度,他稍一用力带向自己这边,凑到耳垂边上,用只有费临一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他是个聪明的笨蛋。”
费临只感觉一把轰然而起的火,从耳朵点燃,耳膜震颤,火势陡然而起,滚烫灼热把心都烧成灰。
笨蛋,笨蛋,笨蛋……
咚咚、咚咚、咚咚……
他腾地起身捂住自己的耳朵,把在场的人吓了一跳。
“主任怎么了?”
“诶,没看出来主任和教授关系原来这么好。”
“啧啧,说小话,咬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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