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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圆桌前正襟危坐着一个穿着军装的军人,是个小伙子,非常帅气。
连翘指着那个帅气的军人小伙子向林麦介绍:“翁思远,我上级,也是我男朋友。”
林麦惊得目瞪口呆:“你都已经有了男朋友,怎么还要找子晴打架?”
她见翁思远冲着自己腼腆地笑了一下,连忙礼貌地回笑了一下。
连翘在她耳边道:“这不是和往事告别吗,总要有点仪式感嘛。”
林麦无语的嘴角狂抽了好几下,想要有仪式感,不一定要打架啊。
连翘又向她男朋友介绍了林麦,对他道:“别看麦子年轻,可她男人一把年纪了,你得叫她嫂子。”
林麦又忍不住嘴角狂抽。
她家教授哪有一把年纪?人家那是男人最好的年龄好吗,不会说话就别说。
翁思远很听连翘的话,非常恭敬地喊了林麦一声:“嫂子。”
连翘让他去外面买两瓶武钢的盐水汽水。
林麦道:“这种汽水外面很少有卖的,就是老汉口都不一定知道哪里有卖的。
何况你男朋友人生地不熟,你让他上哪儿去买?”
连翘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对翁思源道:“你尽量找找,要是实在买不到,就买汽水二厂的汽水。”
翁思源乖乖地应了一声,就去买汽水了。
连翘一直盯着他走出了酒店,这才羞涩地问林麦,她这个男朋友怎样,拿不拿得出手。
林麦猛点头,阿谀奉承道:“不错,我看比封哥还强。”
“你们是怎么在一起的?”
她八卦地问。
连翘那么深爱着陈封,不像会轻易爱上别的男人。
连翘羞答答地告诉了林麦原委。
原来她一考进特种部队,就被翁思远给盯上了。
除了在训练时从不照顾她,相反,对待她比别人更加严格,在其他方面对她非常好。
今天送好吃的,明天送衣服,后天小头饰啥的。
林麦有些不可置信:“你就被这点小恩小惠给打败了?”
连翘白她一眼:“才不是!
说得我没见过世面似的。
是在一次执行任务时,翁思远拿命救了我。”
“所以你以身相许?”
连翘娇羞地捧着脸:“有一部分这个原因,再加上翁思远盘靓条顺会来事,我就……就答应他了。”
林麦点头:“你和他挺般配的。”
连翘却无地自容道:“他比我小三岁,跟他在一起,总有种老牛吃嫩草的感觉。”
林麦拍了拍她的肩,违心道:“女大三,抱金砖,才只大三岁,算什么老牛吃嫩草?何况你看上去还比你男朋友显小。”
连翘惊喜地问:“真的吗?”
林麦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
连翘顿时笑得像花儿一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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