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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狼笑道,倒是实在。
“枪练得怎么样?”
李斯问道。
“嗯,只要抓到影,我就能放倒。”
大狼信心十足的说道,三八步枪入手,不过才练了十几枪而已,大狼本身就有着相当不错,但是根基未称的枪感,他要做的,只是将这枪感找出来而已,黑夜对于一名优秀的猎户来说,是最好的掩护。
“很好,现在是晚上八点,嗯,有月亮,会有点亮光,更适合打狙击,一会我去把鬼子引出来,他们出来的少,若是百八十人咱就打,若是人多了咱们就跑,夜色是最好的掩护。”
李斯说道。
“嗯,明白。”
大狼狠狠的一点头说道,他知道,李斯在教他,在教他怎么杀鬼子。
“开枪的时候瞅着点,别打到我身上,没死在鬼子手里,若是死在你手里可就太操蛋了。”
李斯笑道。
“放心吧,我在打兔子的时候,从来都不会瞄野鸡……呃……这个……”
“这个比喻很不恰当,非常的不恰当。”
李斯摇着头说道。
这年月,还没有后世那种繁华,在农村地带,晚上七八点钟就都睡了,村里又没有电灯,除了少数亮着灯的地方之外,其余的地方都是一片漆黑,月亮半圆,洒下的青凉月光只是微微有一丁点的能见度。
李斯拍了拍大狼的脑袋,大狼会意,缩到了一块岩石的后面,后面是一片坡地,不远外又是一片高地,是个防守撤退都相当便利的地方。
李斯猫着腰冲了出去,小心的靠近外围警戒的鬼子,十几个鬼子成一队,四处的走动着,奇怪的是他们的队列,一半人是倒着走的,这样可以观察到对方身后的情况,只是这样一来,脚下不时的绊上一个,摔几个跟头,但是摔跟头总比丢命强,丢命不可怕,可怕的是脑袋还要被切下来当球踢,连魂都不被天照大神接引。
“这小鬼子,是越来越奸滑了。”
李斯挠了挠脑袋,放弃了惊动这支更加警惕的巡逻队,选择了双班岗哨,而且选的还是暗哨。
小鬼子的暗哨趴在房顶上,架着三八步枪,而且暗哨还会两个,相距十几米的距离,轮班休息、巡逻队、岗哨、明哨,双重暗哨,确实可以让偷袭者无机可乘,在这个时代确实是无机可乘,但是别忘了,李斯可是从后世来的,无论哪次刺杀行动,都要比这难多了,相比之下简直可以用变态来形容。
李斯转了个方向,向大队的炮排摸去,炮排更是重点的防护对像,二十余名炮排士兵都聚在一起,围成一圈,睡的在圈子里面,没睡的在圈子外面,而且距离较远,免得被一网打尽,李斯也没想打尽他们,而是悄悄的摸了一颗迫击炮的炮弹,本想摸山炮的炮弹来着,但是那守得太紧了。
吱吱,将引信装好,带着两枚迫击炮弹向外围摸去,出了鬼子的营地,将炮弹向地上一砸,奋力的扔了出去,还不等炮弹落地爆炸,两支手枪被拽了出来。
李斯的手枪是经过改装的,原本只有十余发子弹的手枪火力不足,所以他将弹匣改成了三十发,长长的冒出一大截来,虽然这样破坏了手枪原本的平衡性,但是对于一名用枪老手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
被摘掉了消音器的手枪在夜里的枪声像是大炮在轰鸣一样,轰轰做响,早就盯好的明哨暗哨被连珠似的子弹掀开了脑壳,直到这时,炮弹落地,轰的一声,将最近一座房子炸塌了。
“突斯给给……”
鬼子的嚎叫声传来,一队一百余人的鬼子兵冲了出来,前后竟然还不到半分钟,看来他们早就准备好,而李斯也准备好,干掉了那几个哨兵,调头就跑。
别看李斯杀鬼子杀得欢,但是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鬼子的厉害,这个年代的鬼子兵无论是在战斗意识上还是单兵素质上都是极为强悍的,大兵团做战,国共两党的部队根本就不是对手,只能拿命来拼,但是他们遇到的是更加强悍的李斯,强悍,却又不死板,既然你们有了准备,那咱就不能再像从前一样直接杀进去了。
李斯用最快的速度将离自己最近的两个死鬼子搜了一番,一支三八步枪,百多发子弹,抱着枪转身就跑,而子刚刚出村,李斯便是一个转身,啪啪两枪放倒了两个鬼子,然后一个跟头扎倒在地上,子弹打在身边的泥土里,扑扑的激起一片片的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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