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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心头一动,说:“成,那我教你。”
十天半个月的功夫,两人早恋了。
宋星辰倒不是真的喜欢丁三什么,毕竟连他的名字都记不清,谈什么喜欢?只是跟在丁三身旁,初中的女生们都觉得她又酷又不可思议,这典型的不良少女啊。
惹不起惹不起。
她倒是喜欢没人惹她的这种静谧时刻。
丁三大概也不是真喜欢她,荷尔蒙作祟,这个年纪逮谁都能恋一场。
可不是吗,过了一个多月的样子,丁三犹犹豫豫地对宋星辰说:“我感觉咱俩还是不大合适……”
当然不合适了,他和另一个同龄女生好上了。
宋星辰也无所谓,笑了笑:“行啊,那你去吧。”
周六的下午,众人在补课,“失恋”
的她站在篮球场边,一个人拿着丁三留下来的篮球,带球上路三步走,跳投,球进了!
当初知道她早恋时,气得时隔多年又揍了她一顿的余庆,这下看见她失恋了,又乐起来了,课也不上就跑来操场找她,只为了嘲讽她。
“呵呵,你那男朋友呢?不要你了?”
“当初我说什么来着?”
“行啊你,宋星辰,认命吧,除了我家,你以为谁要你呢?你就好好跟着我当跟班,包你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否则还是被人遗弃的份!”
宋星辰无所谓地笑了笑,“你说得对。
我记住了。”
他损得越厉害,她就能笑得越开心。
余庆却开心不起来,他的心里难受得要命,这一整个月都难受。
他故态复萌对她凶狠,还动手推搡她,这一切不是因为他讨厌她,而是因为他见不得她与别的男生好!
她就该跟在他背后规规矩矩冲他笑,凭什么对别人笑那么灿烂?
后来进了高中,他俩还在一个年级,唯独不是一个班。
两人一个不是学习的料,一个初三落下不少课,进的高中也是市里臭名昭著的“婚介所”
——进到这里的学生十有八九早恋谈对象,谁还上课啊?
在高中,余庆又干了些缺德事。
他把对宋星辰有意思的人都胖揍了一顿,其中一个被他揍得满地找牙,还真掉了颗门牙。
从此以后,不管男男女女,没人敢接近宋星辰了。
余庆倒是因为打架出了名,成了三高的校霸,耀武扬威当起了小头目。
为积极响应余庆的号召,宋星辰也无所谓地跟他一起当起了混混,反正任何事情跟着他走就成,她习惯了。
头发染起来。
耳洞打起来。
牛仔裤必须破洞。
口香糖随时嚼着,听说这样很酷。
就这样,宋星辰成了小太妹。
高三那年,头发也染成了橙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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