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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她的错,哪壶不开提哪壶,明知道没人愿意被当作小孩,非跟他对着干!
校外的小吃街,无论寒冬酷暑,到了夜里永远热闹非凡。
路知意把车停在路边,走到卖砂锅米线的小摊旁,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老板,一碗牛肉米线。”
天冷以后,她补完课就爱上这解决晚餐。
一碗米线,热气腾腾,端上来时还冒着泡——冬夜的不二选择。
骑车后的手指就跟冻僵了似的,搓都搓不热,哪怕身上还带着一层薄汗。
她僵硬地从筷子筒里抽了双木筷出来,在茶水里烫了烫,正用卫生纸擦干净,就察觉到一群人风似的从身旁掠过。
气势汹汹。
抬头一看,一群年纪差不多的人,穿得乱七八糟,逮着个男生,动作粗鲁地往步行街尽头推搡。
街角是地下停车场,阴暗冷清。
她转头的瞬间,瞥见那个被人押住的男生,一愣。
眉目清秀,个子挺高,最要紧的是,眼熟。
叫什么来着?
……好像是凌什么。
陈声的室友。
好几次在跑操时闲闲地立在一边,结束后等着陈声一块儿去哪。
那群人,大冷天穿机车装,牛仔裤上破洞无数,还有人脖子后面纹着刺青,张牙舞爪的。
路知意一顿,站起身来,想了想,搁下筷子跟了上去。
老板在后面叫她:“诶,姑娘,你的米线不要啦?”
她匆忙撇下一句:“要。
您先煮了搁那儿,我回头就来。”
“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她顾不上答话,快步追上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那支舞用的音乐是Lorde的《Team》,很酷的一首歌,歌词很适合知意。
我简单译了一下,感兴趣可以去听听。
脱离了高原,变白和高原红消失是迟早的事,大家不用急。
但我希望陈声爱上的是原原本本的她,因为心动,会觉得她的可爱无人能敌。
以及,大家不觉得今天的知意就已经很美很帅了吗?
下章预告:大不了,要死一起死呗。
(突破性进展啦=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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