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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回想起以前的时光,记得阿嫂有次给她梳头时讲过,她手里还有一笔钱存在汇丰银行,会在她嫁人的时候拿出来当陪嫁的嫁妆。
她不再是原来那个小土妞,她变漂亮了,变性感了,举手投足有着女人味和勾人的媚惑,然而俩人见面不到一个小时,林跃就拆穿了她的伪装,假使这个男人真忘了她,能做到这种程度吗?
“你问为什么不去接你,我现在就告诉你为什么不去接你。”
林跃顶着枪往前走,枪顶着她一直往后退。
“我那时候招惹了颜童,之前在沙头角警署当差的同时受到牵连,龅牙黄被公仔强的人砍了一根手指下去,如果把你接过去,那些人绑架你怎么办?后来阿嫂来到HK,有她照顾你,有阿平陪你学习,有小威保护你,总好过你跟白晴去磨合,还得忍受我那个百般挑剔的岳母。”
玫瑰不说话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林跃用力掰开那双汗津津的手,把保险都没开的手枪丢到一边,有些蛮横地把她拥进怀里。
(以下内容自行脑补。
)
……
玫瑰是一个什么性格的人?
伍世豪不是一个好人,大威小威哑七玫瑰都不算是什么好人,但是抛开那些犯法的事情不提,这几个小弟都是重情重义的人,因为小时候伍世豪给阿花赎身,所以她甘愿去泰国和TW学习格斗学习媚术学习射击,成为一个女杀手,回到HK后一边帮雷洛贩毒,一边做伍世豪的眼线,最后甚至搭上自己的命。
如今不一样,是他帮阿花赎的身,每个月给她生活费,再加上一个听起来用心良苦的理由,他不相信玫瑰不感动。
伍世豪,玫瑰是你的人?
不,只要我愿意,她就是我的人,而且经历过今天的事情,还能上双保险,“人”
字前面加一个“女”
字。
对于因爱生恨,因爱生怨和耍小性子的女人,睡服永远比说服卓有成效。
之前在雷洛家里见面,握手的时候就察觉到她的掌心贴了一层汗,看他的目光有些躲闪,这种情绪不应该出现在一个职业杀手身上,完事从雷宅出来,她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打戏,完事上了宝马轿车,后视镜下面的挂件竟然是一张老版驼背仔,结合她的身份,林跃哪里还不明白钞票的来历,再后面就是卧室里的谈话。
情商再低的人,只要不是傻子,也知道玫瑰对他怀着一份怎样的情绪。
仔细想想,有这样的发展一点不奇怪。
十五岁的女孩儿情窦初开。
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帮她赎身,给她钱生活,给她美好的憧憬,身份还是可以给人安全感的警察,想来私下里大威小威和阿梅没少夸他,后面又以最年轻探长的身份名扬西九龙,再加【师奶杀手】这个专门对付女人的神技。
以上要素汇集到一起,他想不在她生命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都难。
人都是这样,越得不到的东西越想要,越想忘记的人越摆脱不掉。
第二天清晨。
林跃打开卧室的门,看了一眼赖在床上不肯起来的小妞儿,过去拉开窗帘,明亮的光漫进房间,她像只受惊的小猫一样把头脸迈进被子里。
他倒了一杯白开水放在床头柜,拿起搭在椅子上的外套一边走一边说道:“我出去买了几个包子,厨房有熬好的白粥,记得吃。”
咔嚓~
听见清脆的关门声,玫瑰翻了个身,眼睛看着落地窗那边的朝阳笑眯了眼,以前只会在梦里发生的事情如今成了现实。
这么多年来,她想要的东西很简单,从未变过,即便是顺应伍世豪的安排去泰国和TW训练,潜意识里也是想要回来HK后能够介入他的工作和生活,只不过一直不肯承认罢了。
……
1971年末,HK白粉生意四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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