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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的猎犬。
这便是属于赵之荣的称号,虽然在华夏人看来,这样的称呼通常并无褒义,但他本人却颇以此为荣。
只有最为聪明,迅捷的狗,才有资格被当作猎犬。
履历上,赵之荣以赵氏旁系子弟的身份进入赵家的“暗月”
三年,期间……
死在赵之荣手下的近卫红军,不下五十人!
那些隶属中央指挥,经受过最为严格的训练,身怀异能,在北地潜伏多年的间谍们,被赵之荣轻而易举地辨认出来,一一抓捕。
抓捕过程自然别有一番曲折,近卫红军出身的间谍,每一位都比电影中的零零七更强大许多,哪怕被整队士兵包围着,也有各种方法可以逃脱。
然而从来没有人能逃脱赵之荣的追击。
至少履历上没有写过。
赵之荣找人的本事,我如今算是领教了,这么变装都躲不过,难怪当年近卫红军们折戟沉沙。
然后,就要看他抓人的本事了。
银光如电,当胸刺来,本着谨慎的原则我向后退了一步,恰好避过赵之荣开门见山的一击。
这条狗却不罢休,利爪再出,划出五道银弧,我再后退一步,依然是间不容发。
猎犬笑:“阁下怎么躲了?”
不躲才是傻子,谁知道你那双爪子上涂了什么东西?
“阁下畏毒?”
毒?那倒是无所谓,能伤到我的毒,谅你也不敢往手上涂抹,但是……资料上说赵之荣这孙子阴险毒辣,万一在爪子上涂了大粪,我……
从容的神色迅速从猎犬脸上消失了,随之而来的,则是赵之荣的全力强攻!
北地猎犬的确名不虚传,一双狗爪迅捷无伦,而他本人的身法更是快如闪电,在短短一秒间,他绕着我转了两圈,刺出四十多爪,还有三记阴毒的撩踢,被这种人近了身,的确会让很多人头疼至极。
可惜,比起北地猎犬,看来我的近身格斗能力更强啊。
赵之荣最大的优势是快,非同寻常的快,快到一旦被他近身,大多数人连发动能力都来不及便要饮恨爪下。
但还是那句话,比起他来,我的速度更快啊……或许刚刚走出大学校园时遇到赵之荣,还会让我手忙脚乱一番,可如今看来,他的动作已经显得太过迟缓了。
一连串的攻击,我甚至无需双足离地,便足以躲闪,若非谨慎起见,我甚至不需要躲……那双锋利的爪子,看来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威胁。
过了片刻,我终于确定,赵之荣并非藏有底牌,而实在是黔驴技穷了。
“你……太慢了。”
说话间,我伸手握住了赵之荣的爪子,尖锐的指甲刺在掌心里,霎时破出血来,然而任凭他再怎么用力,也无法进一步刺穿肌肉,抵达骨骼。
唔,看来他的攻击力也就是这么回事,这种人,难怪从第一高手的宝座上滚蛋。
然后,已经过气的人,请下台休息吧。
双手猛地发力一握,伴随着金属化的手骨的节节断裂声,赵之荣发出一声惨叫,我紧跟一脚踢向他腰间,赵之荣想躲,但两只手都被我握着,又能躲到哪里去?
眼看这一脚就要落实了,忽然感到手里一轻,赵之荣居然如壁虎一般自断双手,向后飞退,避过了那致命的一脚。
哈哈,小子有种,不愧是前任高手,战术反应真的很快,可是在我看来……还是太慢了!
踢出去的一脚落空,顺势向下踩去,正好跺碎了赵之荣的右脚脚趾,一团血雾在我脚下爆开,猎犬的四肢,已经彻底残废其一了。
嗯,曾有人说,速度系的变种人可以克制其他百分之九十五的变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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