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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如此过了一夜,到了翌日上午,史丹凤先到附近的火车票售票点订了两张去昆明的火车票,然后领着小猫出了门,给小猫买了一身合体的新衣裤。
得把小猫带着,她想,小猫跟了自己,至少在吃住两方面是有了着落。
再说她也舍不得离开小猫,如果当真是找不回无心了,她自己暗暗思忖着,收养了小猫做儿子也不错。
下午她带着小猫上了火车,惶惶然的一路南下。
与此同时,史高飞一无所获的退出荒山野林,正坐在一处集市的小摊子上连吃带喝。
在骨神的引领下,他昨夜在山中漫无目的的转了整整一夜,几次三番的险些坠崖。
本来他就觉得骨神这只鬼有点不靠谱,经过了昨夜的探险,他越发的不想再理睬对方了。
吃饱喝足之后,他摇晃着大个子给自己找了一家小旅店安身。
再不睡觉就要支撑不住了,他躺在一张满是臭虫的硬板床上,一闭眼便沉入了睡眠之中。
第二天他没能起床,一身的骨骼像是全脱了节,两只大脚丫子高高的架在床头上,脚底遍布着干瘪瘪的血泡,还是前一夜彻夜奔波的恶果。
挣扎着出门买了竹筒饭填饱了肚皮,他坐在床上长吁短叹。
从书包里掏出无心的旧汗衫,他把汗衫铺在了枕头上。
枕着枕头闭了眼睛,他想儿子,都快要想死了。
旅店老板生了一大串泥猴似的小儿女,小动物似的在旅店外面『摸』爬滚打。
史高飞听着小崽子们的嬉笑怒骂,听得他二十五岁的年纪骤然老成了五十二。
抬起脏兮兮的粗糙手背一抹眼睛,他想老板的儿女要是丢了,老板还可以和老板娘再生养,反正天下全是他们的同类;自己却是不一样,在整个地球上,自己只有一个宝宝。
他仰面朝天的瘫在床上,开始流着眼泪抽抽搭搭。
他想自己已经很久都没有给宝宝买过东西吃,买过衣服穿了。
第三天,史高飞下了床,感觉胳膊腿儿又归自己所有了,便筹划着再次进山。
据骨神说,关押儿子的监狱其实并不算十分偏远,只是位置刁钻,让人不能轻易找到。
然而在他出发之前,他接到了史丹凤的电话。
史丹凤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拽着小猫,肩膀上挎着旅行包,腕子上吊着个塑料袋,袋子里还装着两盒方便面以及小猫喝剩下的半瓶雪碧。
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高声大嗓的叫道:“小飞!
我到昆明了,马上去昭通。
你现在人在昭通的哪里?千万别走,乖乖等着姐!”
丁思汉站在阴霾的天空下,挂断了手中的卫星电话。
先前的丁思汉一直是个大忙人,在东南亚一带颇有名气,周游列国似的四处弄钱。
弄了钱去养昆明的败家子,好个败家子,怎么养都像是要养不起,于是丁思汉快忙死了。
先前的丁思汉,如今已经成了他心底的一抹阴影。
新的丁思汉并不见钱眼开,更不会为了个败家子无原则的卖命。
将找上门来的生意一一推掉,他向后一抬手,把卫星电话准确无误的扔进了保镖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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