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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女人的战争(下)
布雷迪行星。
昨日,罗宾与帝摩斯侯爵所达成的交易让他获得了一个由布雷迪星系官方认可的异国勋爵身份。
在霍夫曼帝国,勋爵是一个介于贵族与平民之间的过渡阶级。
通常情况下,那些尚在河外星系征战的习见骑士在服役三年后便会自动晋升为勋爵爵位,而像现在的罗宾和曾经的安斯艾尔?奥斯维德那样保持着祖国国籍,却对霍夫曼帝国具有额外贡献者,也能经由身具伯爵以上爵位的大贵族的保举而获得异国勋爵的头衔。
由此可以看出,勋爵这个头衔在霍夫曼帝国其实算不上有多么珍贵。
在烽烟四起的河外星系战场上,拥有勋爵爵位的见习骑士们比比介是,有可能在一个战区中,便能有上千个见习骑士拥有着勋爵头衔。
不过,勋爵虽然在爵位上还不被列入正式的贵族行列,也不允许建造属于自己的贵族高塔,但相比那些生活在地表以下的临时公民和复制人,其尊贵之处却也是显而易见的。
而且站在罗宾个人的立场上,在不用为帝国征战的情况下获得一个异国勋爵的身份才最符合他的个人利益,勋爵这个爵位所能享有的微薄的特权,已经足够让他实施自己的计划了。
细数勋爵爵位所能享有的各项特权,其中最被罗宾看重的是勋爵所拥有的对外贸易权。
拥有这一权限,便意味着罗宾可以合法的进行对外贸易,这样一来,他也就能以正规途径获得来自九星共和国的支持了,哪怕是带来一支军队,也不用担心此举会被指责为入侵。
另外,勋爵虽然在爵位上还不被列入正式的贵族行列,但却能像真正的贵族那样获得建立骑士团的权利。
当然,在霍夫曼帝国这种全民介兵的制度下,民间的私人武装多到不计其数,很多自由的复制人雇佣军就算没有获得建立骑士团的权利也同样在组建军队,但其性质却是孑然不同的。
根据帝国宪法,临时帝国公民与复制人所建立的民间武装是雇佣军性质的,其本身就算是这支民间武装的创建者,也并不具备拥有这支军队的权利。
所以,像复制人雇佣军这种民间武装往往结构松散,只是因利益的关系而集合在一起,每个人都只不过是对自己负责,其中任何一个人都不具备拥有这支武装力量的权利。
而勋爵和贵族们所组建的骑士团在性质上就完全不同了,骑士团是隶属于贵族的私人武装,其中的每一位复制人战士都必须在经过官方认可的情况下宣誓向贵族效忠,而贵族则必须在二十一个月之内提供给复制人战士有效的续命血清。
在贵族正常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复制人战士其终身的所有权都归贵族所有,若贵族死亡,其直系血亲则可通过继承权继承这项权利以及相应的义务。
只有勋爵和贵族在二十一个月时限内没有给予效忠的复制人战士有效的续命血清,以及自动放弃对复制人战士拥有权的情况下,隶属于骑士团的复制人战士才可恢复自由。
反之,隶属于骑士团的复制人战士不经贵族允许私自施行其私人的权利,则被视为违背效忠条款,其拥有者有权对其通缉并实施销毁的权利。
帝国的这条有关于骑士团的宪法中,明确划分了勋爵以及贵族对复制人所拥有的权利以及所要承担的义务,而骑士团也在这条宪法中被明确的列为贵族的私人武装,成为了真正意义上贵族们的私人军队。
而骑士团的复制人战士,则必须将自己视之为商品,宣誓向贵族们效忠并放弃自己的终身自由,作为回报,宣誓效忠的复制人将受到帝国复制人法案的保护,无偿获得由贵族所提供的续命血清。
在为骑士团服役十年后,哪怕贵族单方面放弃对复制人的拥有权,也必须承担该位复制人今后四年中所需的续命血清,否则便被视作为违反帝国复制人法案,复制人有权起诉贵族,并要求其作出经济赔偿。
另外,勋爵除了拥有对外贸易权和建立骑士团的权利外,还同时拥有着专利所有权与独家经销权。
也就是说,勋爵能像真正的贵族那样通过经济资助来帮助平民学者完成其学术研究,并按照双方商议的比例拥有该项学术研究的专利权和独家经销权。
对外贸易、军事、学术,这三项权利是贵族凌驾与平民之上的三项最为核心的权利。
而拥有这三项权利的勋爵,在阶级地位上便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的帝国公民,因此在帝国中,勋爵也被称之为平民贵族,与男爵以上爵位贵族们唯一的差距,便是贵族领与贵族法案中各项带有阶级特殊性的条款,但这些东西却并不是罗宾所看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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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虫写这本书已经一年多了,呃,虽然有些水份,不过也尽心尽力去写,用心去构思,只可惜虫虫不是一个专业写手,盲目地去追求,去写,总是写不好,其实也没办法,虫虫实在不是写书的料。好了,最后就是虽然烂尾了完本,不过,该讲的讲,该交代的已经交代,总算是一个好的烂尾,谢谢各位大大们一年多来对虫虫的支持!其实本书的字数已经不少了,100多万字,在这里虫虫能自豪说声,逍遥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