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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对方没有说话的意思,那三个混混立刻跪倒在地上,用膝盖往前一分米一分米地挪动。
空气似乎停止了流动,本来就不高的温度因此迫降三分。
只开一枪,剧情就完全反转了。
这年头,有势力是最重要的!
其他什么狗屁玩意儿,再说吧!
如果只是几个找茬的,庞恪只会用把他们打残,但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对方似乎,是朋克接待处的人?
虽然只是别人说的,但他觉得有必要打听一下。
庞恪的枪口移到黄毛的鼻梁前,后者身体猛烈哆嗦一下,上下牙颤抖道:“放……放过我,求你了,我……我……”
“不用‘我’了,你是哪个帮派的,告诉我。”
庞恪的这句话一出来,黄毛立刻坚定的摇头,说:“我们帮派有帮规,私人恩怨不可以惹到帮派身上,我不能告诉你。”
“哟,我的这把枪,只要被我握着,随时可能走火。
我给你三秒钟,要命还是要规矩。”
“要规矩。”
提到“规矩”
二字,看起来吊儿郎当的黄毛却一反常态,语气里带着少有的坚定。
“朋.克.接.待.处?”
庞恪把脸凑到黄毛的面前,看着他,一字一顿地重复。
听到这五个字,黄毛立刻瘫倒在地上,仿佛眼前布满了黑暗。
他怀疑是自己身后的小弟做了口型,挺着枪口转过头,朝着两个人大骂:“你们两个死人,谁出卖了我们的老大?给老子说!”
因为有枪的关系,没有人敢靠近这里。
就连臭豆腐摊主看见庞恪的气势,都吓得摊子也不要就跑了。
在场站着的人,只有庞恪和时贝儿两个人。
也就是在这一瞬间,时贝儿才意识到,自己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强势。
原先知道庞恪身份的时候,时贝儿只是感到奇怪,并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还可以有这么强势的人。
现在看来,自己这是挖到宝了。
她喜欢庞恪,真的只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喜欢他的为人处事,喜欢他的性格,喜欢他说话的声音,喜欢他所有的脾气。
从来没想过自己喜欢的这个人,有一天会突然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站在食物链尖端的男人——至少,他的气势,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要迅猛无数倍!
说实话,今天之前,她不知道庞恪随身带着手枪,更不知道他敢一个人面对四个凶神恶煞的混混,面不改色心不跳!
一个帮会,在时贝儿心里只是一个空洞的概念而已。
但是今天,是她让这个把概念具体起来的一个引子。
庞恪的表情,安闲自若,半分紧张都没有,就像是早上吃油条鸡蛋一样稀松平常。
“喂,转过脸来。”
庞恪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话,把黄毛吓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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