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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德感觉自己的底线为她一降再降。
已经不能再往下了。
公主满不在乎,她自己找到舒适的坐姿,求知欲满满地催促他:“快呀,格尔德,你还没有告诉我,什么叫做结合呢。”
“结合就是,”
格尔德艰难地说,“将男性多出来的东西,与女性嵌合。”
“咦?”
“就像剑与剑鞘,”
格尔德的耳朵和脖颈红彤彤,他压着声音,金色的头发柔顺地垂着,“合二为一。”
他想自己解释得应该足够清楚。
公主却摸摸他的剑,若有所思:“多出来的东西,是指这个吗?”
格尔德不动了。
“我想你说得不对,”
公主说,“尺寸并不相称,我并不认为能将剑成功放入剑鞘中。”
格尔德:“公、公主殿下、这这这——”
他大惊失色,想要将公主丢下去,额头上满是汗水,红得不仅仅是脖颈、耳朵,还有脸。
公主原本双手握剑,现在松开一只手,抓住格尔德的手指,她好奇地看着他的手指,举到眼前,认真地说:“我觉着,我的剑鞘好像只可以接受他。”
格尔德一动不动,他任由公主抓住自己的手,像一个被主人抚摸爪上肉垫的狗狗。
“喂,”
在学习这件事上十分严谨的公主说,“格尔德,示范吧。”
“证明给我看,证明剑能被收入剑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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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秋秋1个;
第十三章未来的女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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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德真是一只纯情的大狗狗啊。
丽贝卡如此想。
她坐在大狗狗的怀抱中,抚摸着对方的爪,就像摸着狗狗手掌心的肉垫。
女王养过一只漂亮的金色狗,肉垫近黑褐色,捏上去有些发硬。
狗的确是最忠诚的动物,无论主人做什么,它们都不会生气;就算你忽然踩了它们的爪子,它们也只会以为你在玩耍。
狗永远是最忠诚的,永远不会背叛主人。
丽贝卡看着格尔德的手掌,骑士拥有着并不算美丽细腻的手,因为锻炼和握剑,掌心也有许许多多的伤痕和茧子。
他意识到自己手掌的丑陋,并不想直白地袒露在公主面前,而是不自然地缩了缩,像是想要藏起来。
丽贝卡静悄悄地对比两人的手指,他的手指又粗又长,指腹上有一层茧,骑士难堪地往后退,坐在其上的丽贝卡却将他手指举起来:“我觉着,我的剑鞘好像只可以接受他。”
丽贝卡说的是事实,她如今真的十分好奇,好奇是否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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