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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霜月觉得可能是熬夜的原因,大脑变得混混沌沌。
以至于墨临清说她脚崴了,不能走路,想背她回去,也没及时制止。
她只知道墨临清后背极宽,走路又快又稳,让人很有安全感。
此时已过三更,只有他们二人的身影被月光笼罩,拉得极长。
她欣赏完后背才想起来这是古代,后知后觉反对,“墨临清,你还是把我放下来吧!
这样不太好。”
“你要是觉得不好,就叫我一声大哥,哥帮妹子天经地义!”
沈霜月点了点头,借坡下驴,她脚都崴了,的确没必要没苦硬吃。
墨临清加重扶着沈霜月的胳膊,笑着道:“妹子,把紧哥,哥带你飞!”
沈霜月就看眼前的景色匆匆而过,墨临清额头的汗水不断滴落,后背滚烫的温度隔着稻草都能感觉到。
本应该半个时辰的路程被墨临清缩短到两刻钟。
回到小院后,墨临清用袖子随意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笑得质朴醇厚:“妹子,哥聪明吧!
跑得快你就不用怕别人看到,指指点点了。”
“大哥的确聪明。”
沈霜月扯了扯唇角,敷衍道。
主要是她有点听不得墨临清和聪明二字沾边。
也想不明白,她都不断激起墨临清的怒火了,怎么就一点反应都没有?
难道这就是老实人的魅力?
没有隔夜仇,就事论事?
可人家把自己背了回来,无论如何都应该感激。
眼里多了几分认真,“大哥,你一路辛苦,我去给你倒杯水。”
“妹子,你脚崴了,别动了。”
墨临清面色微变。
“哦,你不说我都忘了。”
沈霜月立即停止了自己的动作,只是眉心微微蹙起,她怎么没感觉到疼呢?
脚崴了不会疼吗?
还是因为她脚一直没用力的原因?
之前突然被检查脚踝,得到脚不能走路的结论,再加上她还没体验过别人背着的感觉,鬼使神差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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