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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同伴(第1页)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弥月请李老板出面,通过客栈的供货渠道买了花生玉米犒劳帮忙的猴群,然后跟着警方的人去了山下的镇子。

作为报案人,他需要做一个详细的登记,并上缴那枚引起他警觉的金质香薰球。

警方请来的省博物馆的顾问对香薰球做了一个初步的鉴定,肯定了弥月的判断。

这应该是犀山部落的贵族妇女使用的东西。

从香薰球上的图腾来判断,这位女性很有可能是部落的王族成员。

据说从盗墓贼的行李箱里还找到了其他相似的物件:女性使用的铜镜、金质的梳子、首饰等等。

不过都只是听说,弥月并没有看到实物。

因为这些东西目前还是警方的证物,省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还在配合警方做进一步的鉴定。

至于以后,这批文物也许会送到省博物馆,也许会被林青山争取到在犀山博物馆。

具体如何,就不是弥月能干预的了。

反而是大毛的事情稍微棘手一些。

它当初是怎么落进那些人手里的,谁也说不清了,而且它也有了年纪,据弥月猜测,它少说也有六七岁了。

这个年龄的猴子,不是什么珍稀品种,长得又不好看,还秃,动物园也不愿意收——就算他们肯收,弥月也不舍得。

于是弥月就想了个办法,发动林青山出面帮他求情,请警方给开个证明,允许他暂时把大毛养在身边,等他回灵犀山的时候再带回去放归山野。

这件事稍稍有些难度。

不过警方的人也知道,像大毛这种被人类养大的猴子,无论送去动物园还是放回野外,恐怕都很难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而且大毛在弥月的面前非常温顺听话,警方的人也确实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耗在一只猴子身上,最后还是批准了弥月的请求。

弥月和大毛都特别开心,弥月抱着它出门的时候还听见身后有几个警察在议论他们。

一个说:“这猴子是不是能听懂人话啊,一听队长说同意,它立刻就窜到人家身上去了。”

另一个也笑,“估计真听懂了。

没看它还冲着队长作揖呢。”

弥月摸摸大毛的秃脑袋,也跟着笑了。

他在想回到灵犀山以后的事,如果大毛实在不愿回到野外去,他就去磨林青山,请他帮忙找林业部门的老同学给开个许可证,一直把它养在身边好了。

在阳光底下看,大毛就更丑了。

棕灰色的皮毛又干又涩,秃的地方也非常明显。

仔细看的话,它的尾巴也好像比正常尺寸短一些。

也不知道当初都遭了什么罪。

弥月决定不打听它的往事。

那些曾经存在于回忆里的伤疤,就让它们静悄悄的沉睡过去吧。

弥月抱着大毛走出警局,就见老猫站在他那辆破皮卡的旁边,正跟趴在车头上的小猫头鹰面面相觑。

他们下山之前,弥月也掏钱买了鸡和牛肉,拜托李老板给切碎了喂鸟。

那些被小毛请来帮忙的野生猫头鹰也是要感谢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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