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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钟焉走出了房门,背着一个皮革包裹着的玩意儿。
爱尔莎截在门口:“怎么了焉,为什么拿剑?”
钟焉冷着脸:“我不想耽误练剑。”
“是不是在学校里和同学发生矛盾了?”
爱尔莎问。
钟焉绕过她,噌噌噌下楼梯:“没有,稀里糊涂当了个班长,我赶时间,得早点回去。”
咻。
“那是好事情啊。”
爱尔莎将一颗珠子打过来,钟焉顺手接住了。
爱尔莎骄傲地说:“【鹰王的命魂石】,我把它提炼一下,现在它的大小比较合适了,你要不要试着吞下它?”
钟焉摇摇头:“我说埃尔莎姐,我上次差点被它噎死,还是算了吧。”
“别还给我了,我还有另外一个东西要给你。”
爱尔莎丢过来一个黄铜腕甲。
“这是?”
“【聚灵腕甲】,我自己做的,上面刻印了魔法烙印,能方便你聚灵,这是我给你的入学礼物噢,希尔薇娅和小胖都没有,独此一份。”
钟焉绷着的脸绽开了笑容:“谢了,爱尔莎姐。”
说完,扭头就要出去。
爱尔莎的声音追着他:“你要不在家吃了饭再走吧。”
钟焉摆摆手,急匆匆地离开。
·
·
冬天黑得早,特别是这北境苦寒之地,漫长的寒冬伴随着漫长的黑夜,为街道增加了些许神秘感。
等了一个钟了,却没见到一辆愿意搭载他的马车,钟焉急得像个热锅上的蚂蚁。
为了不耽误时间,他背着剑先朝着学院的方向步行疾驰。
越走天越黑,这座城市的另一副面貌就要爬出来了,他还没见过晚上的奥斯陆,只是隐隐觉得不安。
一个穿着裸露的女人从他身边走过,低声抛出一句话:“少爷,玩吗?”
钟焉红着脸急匆匆远离,不用想他也知道这女人是做什么的。
路过三四个街巷,他隐约能看到胡同里有人盯着他,或许是大耗子,也可能是等待着任务的杀手,这让他紧张不已。
街道上的乞丐倒是习以为常,趴在地上或者倚在墙根等待着好心人的施舍。
继续往前走,灯火更加暗了,几个粉红的招牌倒是格外显眼,男人粗着嗓子推攘吵架的声音也格外的大。
这才不到六点,市里就已经成了这个样子,难以想象深夜的奥斯陆是什么样子。
白天的奥斯陆繁华安逸,晚上的奥斯陆则打破了这一切,像一个罪恶之都。
其实世上的事本就如此矛盾,他们就像是手掌的正反面,一面粗糙,一面细腻,只是很多人只需要用到其中一面,所以另一面对他们来说就像不是自己的手一样,看得见却不关心。
不同人的生活也是如此,如果有人生活在灯火通明的大厦里每日都品着名贵的冰葡萄酒,享受着绝大部分人都不能享受到的优渥条件,那么就一定有一大部分人与他们恰恰相反,他们每日守着葡萄架,在寒冷的冬夜里祈求暴风雪不要来得太快。
大部分物种都无法决定自己的出身,与极少数的富贵相比,占多数的平庸、贫穷才是每个世界的常态。
只不过其中有人选择加入到大厦里成为品酒的人,有的人则要拆了那座大厦将它的材料用去给更多人盖屋子。
古往今来,这两条路有无数人走过,但哪一条都不好走。
当过奴隶的钟焉并不糊涂,这些东西他比大多数人都看得清楚,他只希望和大多数人一样安分守己,过好日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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