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十年后--
朝阳升起,空气中却依然泛着凉意,才刚入冬,红叶镇就已经寒冷无比了。
小镇中的居民很早就起来开始工作了,孩子们则是纷纷前往镇上唯一的学所,学习着大陆上的知识和萨拉赞引以为荣的剑术,一刻也不敢放松。
沿着小镇再往北走一点,就是红叶林了。
听说红叶镇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跟热闹的集市相比,此时的红叶林里,在清晨格外的安静。
只见一个身着黑色棉衣的少年,正躺在一棵矮树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草,此时正百无聊赖的看着天空发呆。
“啊!
诺尔!
你果然在这!”
安静的早晨被这喊声给打破,诺尔不往树下看也知道是谁。
斯莫齐,是邻居菲利普大叔的次子,也是和诺尔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小齐,你小声点,吵死了。”
诺尔看了斯莫齐一眼,没有丝毫动作,继续呆呆的望着天空。
“你是不是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斯莫齐缓了缓呼吸朝诺尔问道。
诺尔听后出现一丝怔忡,什么日子?
“今天不是巴特老头讲《万年录》的日子吗?无聊死了。”
诺尔吐出狗尾巴草撇了撇嘴,这些东西他早就看了好几遍了,巴特老头每次都是按着书本念,无聊透了。
不像哈德夫老师的剑术课,多有意思。
诺尔想到这里,即使上课时是手握木剑,也足够让他热血沸腾了。
“就知道你没听见。
还好我能找到你,不然你就后悔去吧!”
斯莫齐得意的笑着说道:“今天是我大哥的辞舍礼啊!”
诺尔瞪圆了眼睛,很快的坐起了身子,一个漂亮的后撑稳稳的落下地上急忙问道:“不是明天吗?怎么提前了?”
斯莫齐听后,翻了翻白眼:“拜托!
是你自己在巴特老师的课上睡着了好不!”
“哎呀!
别说了!
赶紧走!”
诺尔来不及跟斯莫齐争论,拔腿就朝着镇上跑去,“欸,你等等我!”
斯莫齐看着跑得飞快的诺尔,无奈的摇摇头,赶紧跟上诺尔的步伐。
辞舍礼,是整个人类帝国的一个传统。
每年的初冬,无论你是贵族还是平民,只要是年满了十二周岁的少年,便可以参与帝国学院的考核。
考核通过后,即可进入帝国学院里学习,出类拔萃者,甚至有机会进入皇宫或者骑士圣殿就职,加入银甲骑士团也不再是梦想。
红叶镇虽小,但是仍然遵循着这一传统。
A市所有人都知道两件事情。南宫锦喜好女色,所行之处,皆有女人相伴,凡是有求于他,只要送女人准行。霍庭深则是反过来,不近女色,有相传,是个弯的。两人臭味相投的人联合起来,在A市横行霸道,所以A市流传一句话,宁惹阎王,莫惹南宫。惹了他,霍庭深肯定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南宫锦被霍庭深压倒在床上霍庭深满眼神情的看着身下的人锦儿,我喜欢你,你如果和我在一起,谁敢说什么,我让他全家都不...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
叮!宿主展现男(渣)神(男)本色,生命之力1!神魂之力1!华夏币10万!魅力10一个骚浪贱主角在灵气复苏时代祸害全世界,却一不小心成了人类救世主的故事。凌霄我只想好好当个渣男而已,怎么突然就成了战神呢?...
前脚被继母姐姐陷害扫地出门后脚被妖孽大叔拎回家记入户口他宠她入骨,疼她如命让她逃无可逃,避无可避林依然只能扶着酸痛的腰眼泪汪汪的接受傅臣赫,你到底看上我哪一点,我改还不行吗我看上你全身上下每一点,你要怎么改后来,全城的人都知道权势滔天的傅臣赫有个放在心尖上的小娇妻...
煞者,凶神也,为天下不容仙者,长生也,享天地同寿。陆尘本是一资质平庸的凡人,只因有个天纵之资的妹妹,踏上了修仙的道路。奈何仙道一途弱肉强食血雨腥风,既然平凡的修炼保护不了自己心爱的人,为煞又如何!杀尽天下人又如何!谁说正道才能长生?长生之路,红颜踏歌,纵横神霄,唯我煞仙!quo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