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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静一片,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林晚荣身上。
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任务虽完成了,可是残酷的征程却才行进了一半,接下来的这一截路,将是最危险的,也是从未有人经历过的。
在这茫茫的大草原上,他们将要变成突厥人的猎物。
要活着回到贺兰山,也许只能是个最美丽的梦想了。
可是,在经历了这许多的血战、见惯了生离死别之后,又有谁会真个害怕呢。
五千余人视死如归的眼神,叫林晚荣也无声的哽咽了,他挥了挥手,第一匹战马便跃出城门,第二匹、第三匹……
五千将士无声无息的撤出巴彦浩特,清脆的马蹄声与那熊熊燃烧的火焰混在一起,像是草原上一曲嘹亮的牧歌。
林晚荣带着胡不归与高酋行在最后,跨出城门,三人忍不住的转头凝望。
火光中的草原之城处处硝烟弥漫,除了风声火声,再也听不到人声马鸣,与来时的情形,不可同曰而语。
林晚荣想了一会儿,忽然提缰跃马,急急往回奔去。
“林将军这是要做什么?”
胡不归不解道。
高酋想了想,无力的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不过林兄弟行事,向来高深莫测,以你我的智慧,根本无法揣测。
就如今夜之事,放在从前,你会相信他能对拉布里一刀斩吗?!”
想起林将军那雷霆一刀,胡不归暗自心悸,急忙摇头轻叹:高深,果然高深!
行到那城门边上,林晚荣跃下马来,在路边找了一根熊熊燃烧的粗棍。
满地都是斩杀的突厥大马的淋漓鲜血,他用木棍在鲜血里搅和了几下,然后刷刷刷的,在城墙上写起字来。
这几个字龙飞凤舞,鲜血淋漓,气势甚是磅礴。
他写完之后,扔掉带血的长棍,左右看了一眼,忽然哈哈大笑了起来。
高酋眼光最好,只见那几个字歪歪扭扭,却是硕大无比,一眼便能看的清晰:“大华林三,到此一游!
有种你再建,明年我再游!”
他刚念完,胡不归便笑出声来:“好!
好一个明年我再游!
这气势,这文章,那才是林将军的风格!”
“好诗,好诗。”
望见林晚荣纵马回转,来到身边,高酋竖起大拇指:“对仗工整,格律严谨,实在是绝世之珍品、馈赠之福音。
这下胡人大发了,就这诗这字,几百年后只怕要卖上好几十万两银子呢。”
胡不归正色道:“那是那是,林将军的字,在我们大华都是万金难求的墨宝呢。
但不知将军怎么会有如此雅兴,在胡人墙上做这旷世之作?!”
林晚荣哈哈大笑:“惭愧惭愧,信手涂鸦、旅游习惯而已。
就怕胡人认不懂我们大华文字,浪费了我这一番口舌。”
几人同时大笑起来,声音穿透了草原苍穹……
望着躺在担架上、脸色苍白、仍未醒来的李武陵,林晚荣用力拉住他的手,微笑道:“兄弟,我们回家!”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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