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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怎么是这样的?”
白锦衣笑道:
“这是南疆特有的品种。”
楚狸微怔。
南疆……
她自幼生在帝都,长在帝都,鲜少离开帝都城,更别说去那么遥远的地方。
她第一次发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诩帝都繁荣昌盛,可外面的世界那么陌生辽阔,充满了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
她抬头,往外看的只有四四方方的天。
她从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绚烂。
南疆的兔子竟然都是红色的。
“这兔子温顺,活泼,不会咬人,非常好养,你将它养在身边,也好打发光景。”
白锦衣抱起兔子,放在她的腿上。
那兔子抬起脑袋,一双湛蓝色的眼珠子滴溜溜的。
楚狸去捏它的耳朵时,它痒痒的躲起来,长长的耳朵一竖一扬、一竖一扬的,煞是可爱。
于是,她养起了兔子,看起了话本子,倒是惬意。
只不过好景不长。
才刚两个时辰,那兔子竟蹲在花盆旁,吧唧吧唧的啃食着刚长出来的娇嫩芽儿。
“我的花!”
楚狸大惊失色,“住嘴,住嘴!
我的花!”
晚上,桌上多了两道菜。
一个麻辣兔头,一个红烧兔丁。
她养病的这段时间,五皇子似乎很忙,鲜少来探望她,除了温妃和楚傲天之外,来的最多的便是白锦衣。
这日,他竟带了一只威风凛凛的黑鹰来。
那鹰生得极其威武,毛发乌黑噌亮,一双眼珠似黑曜石般尖锐逼仄,尖尖的喙子似乎能啄穿最坚硬的石块,昂首的模样,竟生出几分俯视领地的高傲之感。
白锦衣道:“这是从南疆送来的鹰,擅长盘旋于山野之间,任何细微的猎物都逃不过它的眼睛,若是驯服来,更是日飞数千里的信使。”
比鸽子好用。
还比鸽子威武。
带它去打猎,不知要比猎狗强多少倍。
楚狸喜欢这种威武霸气的动物,高兴的收下,立马下了命令,任何人不得来搅扰,她要驯服这只鹰。
驯服只有一个法子: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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