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吗?”
离简苍眼里是愈发惊人的冰冷,“我想要的,还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这一句话,他说的异常霸气,带着君临天下的王者气场。
独孤千绝眉眼清冷,对他这么说并没有什么过多情绪。
有些时候,不让一个人尝尝失败的滋味,他是不会明白――这种莫名其妙的自信,其实是很可怜的。
“把那个小男孩交出来。”
叶宝已经在他怀里,其他事情,在他眼里其实没有必要。
只是,叶宝到时候定是会不开心的。
“国师大人,这可不是你所在的地界,叫我怎样就怎样。”
离简苍对着远处围在篝火旁的众人,“都给我过来!”
那些兵卒老早就在旁边,围观了这一场好戏,此刻被世子这么冷冷一吼,顿时就是一阵激灵,立马放下手里的酒碗,快速朝这边移过来。
他们这群人喝了酒,本就是热血沸腾的,活动活动筋骨也好。
“今日,你们可走不了。”
离简苍的面容隐在面具下,微微眯着眼睛,瞧着把独孤千绝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
“国师,要不把她给我,我就放你离开怎么样?”
“呵。”
独孤千绝冷冷哼一声,把怀内已经沉沉睡去的人,裹得紧紧的,“不怎么。”
离简苍看不得独孤千绝这副好像万事都掌握于心的模样,会让他觉得自己的所有计划,在他眼里,都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笑话。
“把他拿下!
记得,别伤着你们的世子妃。”
极薄的唇扬起细微的弧度。
那群汉子齐声应是,撩了膀子,就要往独孤千绝那边冲过去。
见此,独孤千绝并没有任何动作,一直那样站立着,两只手环着怀内之人,神情淡漠,让人无端有一种胆寒的感觉。
那些原本志气高昂,脚步不停往前的众人,不自觉慢了下来。
离简苍及时注意到这一现象,犀利的视线冷冰冰扫过。
据他所感知出来,这周围可没有任何独孤千绝的人,想来他是一个人孤身来这儿的。
即使有再好的身手,但这儿都是他的人,他要做什么,不是和捏死只蚂蚁那样容易。
离简苍猜的没错,独孤千绝到这儿,的确是他一个人。
青阁的人,应该都还在路上。
可是,就这些人,还耐何不了他。
气氛已经凝固到一个临界点,只需要双方一个动作,就可以尽数燃爆起来。
就在这时。
“离简苍!”
邪肆随性的嗓音,此刻带着滔天的怒火。
暗夜下,只有那处还在燃烧的篝火,把四处照得明亮。
不远处,极快速赶来了一大群的人,皆是黑衣,带着凛冽迫人的气势。
重生之魂帝归来不后悔?我自被你创造出来有七万年了吧?这七万年我无时无刻不在心痛你别忘记了,我跟你是同一人成帝位后终身未娶,你告诉我你不后悔!这九天之劫,你过不去!我也过不去,道心不够完美我是你的懦弱你创轮回炼神诀,却没有修行,我却做到了轮回有什么用!我以我身炼乾坤!逆乱轮回!我命由我不由天!我,回来了若我未重生回来,你们会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独望的经典小说神者玄才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大陆第一势力的公子旗木林,天赋异禀,光圈环绕,却毅然舍去一切,甘愿在这红尘争渡,历幻海沉浮,游荡八方结一世好友,从零走起,一样威震八方,寰宇执掌!是笑傲江湖,站在最巅峰?还是沉沦苦海,弥渡一生?看小小少年如何成为一代神玄霸者!一切尽在神才!...
一本神秘的经书,让主角拥有了一双灵瞳。利用这双灵瞳,可以杀人于无形利用这双灵瞳,可以控制别人利用这双灵瞳,可以鉴宝。从此,权利金钱美女纷纷而来...
六年前她说给我一百万,我让你要个够!他将她抵在墙壁上秦暮楚,我们之间彻底玩完了!六年后,再次重逢他压她在床,一百万的交易,该是时候连本带利的讨回来了!可是我已经结婚了!对,她结婚已有大半年了!虽然,她对自己的丈夫一无所知,甚至连姓甚名谁她都不清楚。她唯一知晓的是,众人在提及那个男人的时候,无不敬之重之。直到有一天,那个男人如天神般降至她跟前,救她于危难之中,她震惊,不敢置信的瞪着眼前的坏男人。他一本正经道叫声老公来听听。她勃然大怒我要离婚!!他却不以为意,淡淡一笑,不急,说好的床上三百六十五式,差一式都不离!所以她要想离婚,还得陪他把这三百六十五个床上小花招全部试个遍?某男出差在外,某女过于思念,于是撺掇宝贝女儿给他打个电话。电话通了吗?通,通了。小宝贝一脸的紧张。那你怎么不跟爸爸说话?电话那头的人,不是爸爸。那是谁?小宝贝可爱的眉头揪成了一团,想了想后,还是如实跟妈妈汇报是个女人女人?她狐疑的接过女儿的电话,就听得电话那头传来一道女人的声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主角叫许国华孙思颖的小说叫做飞扬人生,本小说的作者是洗礼先生倾心创作的一本官场职场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谈了两年的女友最终嫁给他人,老实巴交的父亲突然被检察院带走,就在许国华一筹莫展之时,等待他的又是一张停职通知...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