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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凯前脚刚走,高一就收拾收拾准备下楼了,为了看着像个学生,他还特意换了件青春洋溢的T恤,纯白的,看着很乖。
他背了个书包,风格跟他平时穿的衣服一样,朋克风,印满了骷髅头,不过在大人眼里就是非主流。
但是书包就这么一个,高一也只能硬着头皮背出去了。
至于为什么突然转变了风格,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高一本能地觉得仇斯年作为老师,应该不喜欢他之前那种调调。
下楼的时候,曹斌果然注意到了他今天的变化,吹了声口哨:“哟,gone神今天穿得很阳光嘛。”
高一脑袋上反戴着一顶黑色的棒球帽,穿了件白T和灰色的运动裤,还背了个书包,看着跟个高中生似的。
曹斌走过来搂住了高一的肩膀,说:“你这风格稍微改变一下,立马又变成小奶狗了啊,你那些女粉要是看到了,得疯。”
高一懒得理他,低头看了看手机。
曹斌撞了撞他的肩膀,问:“诶,我问你,你是不是为了我小舅才穿成这样的啊?”
高一平时真不是今天这个风格,就是因为不怎么在乎自己在粉丝心目中的形象,所以穿着风格特别大胆,衣服怎么破怎么穿,看着就跟个流氓混子似的。
难得没见他穿破洞裤,曹斌当然好奇了。
高一低着头淡淡道:“你觉得呢?”
言外之意,我不为了你小舅为什么?
曹斌乐了,又乐又震惊,没想到高一对他小舅的心意这么真,就问高一:“你来真的啊?”
“什么?”
“我怎么感觉你那么认真呢?”
曹斌没见过高一这样的状态,觉得挺有意思,“你才见过他几次啊?”
“好几次了。”
高一心说你那位好舅舅每天晚上都会给我送营养餐,虽然每次都是把保温桶放在他手里就直接转身走人了,高一连打声招呼的时间都没有。
“保温桶你放门卫就行,我下班了会过来拿。”
这句话是仇斯年这几天对高一说的字数最多的一句话。
高一也没想到仇斯年会连着好几天都给自己做养胃的营养餐,还特意送过来,第二天开门看到那张能把他帅迷眼的脸时,高一惊喜得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话也说不连贯。
他在仇斯年面前向来是没用的,大脑没办法思考,语言也不会组织。
想到这些,高一就忍不住说:“你小舅,是个好人。”
为什么会对一个没见过几次的陌生人这么好呢,是怜悯吗?因为他说自己没有父母。
高一的眸子一暗。
多半是怜悯,不过无所谓,他享受这种怜悯。
两个人快走出小区了,路上迎面走过来一个穿着体面的男人,看到高一,朝他点头打了声招呼。
高一也点了点头,算作回应,两个人擦肩而过。
“那谁啊?”
曹斌往后看了一眼。
“我也不认识。”
高一把书包往上颠了颠,“算是粉丝吧,我之前比赛的时候,经常看到他,有点印象,我搬到这里来没几天就看到他也住在这个小区,还挺巧的。”
“不是吧,看他年纪应该不小了吧,居然是你的粉丝?”
曹斌笑着调侃,“大叔很有潮嘛。”
“应该是……粉丝吧,反正我回回比赛结束都能看到他,都眼熟了。”
高一也挺纳闷,要说是粉丝,可是两个人回回在小区附近打照面,这个人又是一副冷淡的样子,哪像个场场比赛都不落的狂热粉。
“哦豁,这还是个铁粉呢?跟我有的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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