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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
过去这样的人在校园里(不管是中国校园还是美国校园)是很多的。
当盖茨先生穿着一身便装,蓬着一头乱发出现在校园里时,和我们当年一样,属于“伟大一族”
。
刚回中国时,我带过的那些学生起码有一半属伟大一族,因为他们眼睛里闪烁着梦想的光芒。
谁是、谁不是这一族,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但这一族的人数是越来越少了,将来也许会像恐龙一样灭绝掉。
我问我哥们儿,现在干吗呢,他说坐在那里给人家操作软件包,
气得我吼了起来:咱们这样的人应该做研究工作——谁给他打软件包?但是他说,人家给钱就得了,管它干什么。
我一想也对。
谁要是给我一年三四万美元让我“打”
软件包,我也给他“打”
去了。
这说明现在连我也不属伟大一族。
但在年轻时,我们有过很宏伟的梦想。
伟大一族不是空想家,不是只会从众起哄的狂热分子,更不是连事情还没弄清就热血沸腾的青年。
他们相信,任何美好的梦想都有可能成真——换言之,不能成真的梦想本身就是不美好的。
假如事情没做成,那是做得不得法;假如做成了,却不美好,倒像是一场噩梦,那是因为从开始就想得不对头。
不管结局是怎样,这条路总是存在的——必须准备梦想,准备为梦想工作。
这种想法对不对,现在我也没有把握。
我有把握的只是:确实有这样的一族。
我年轻时当过知青,当时没有什么知识,就被当作知识分子送到乡下去插队。
插队的生活很艰苦,白天要下地干活,天黑以后,插友要玩,打扑克,下象棋。
我当然都参加——这些事你不参加,就会被看作怪人。
玩到夜里十一二点,别人都累了,睡了,我还不睡,还要看一会儿书,有时还要做几道几何题。
假如同屋的人反对我点灯,我就到外面去看书。
我插队的地方地处北回归线上,海拔2400米。
夜里月亮像个大银盆一样耀眼,在月光下完全可以看书——当然,看久了眼睛有点发花——时隔20多年,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
如今,我早已过了不惑之年。
旧事重提,不是为了夸耀自己是如何的自幼有志于学。
现在的高中生为了考大学,一样也在熬灯头,甚至比我当年熬得还要苦。
我举自己作为例子,是为了说明知识本身是多么的诱人。
当年文化知识不能成为饭碗,也不能夸耀于人,但有一些青年对它还是有兴趣,这说明学习本身就可成立为一种生活方式。
学习文史知识目的在于“温故”
,有文史修养的人生活在从过去到现代一个漫长的时间段里。
学习科学知识目的在于“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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