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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我看,人若是连鸡的胸脯、大腿都不敢面对,就该去吃块砖头。
问题不在于该不该禁欲,而在于这么搞实在是没劲透了。
英国人就这么没滋没味地活着,结果是出了件怪事情:就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出现了一大批匿名出版的地下小说,通通是匪夷所思的色情读物。
直到今天,你在美国逛书店,假如看到书架上钉块牌子,上书“维多利亚时期”
,架子上放的准不是假正经,而是真色情……
坦白地说,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我读了不少——你爱说我什么就说什么好了。
我不爱看色情书,但喜欢这种逆cháo流而动的事——看了一些就开始觉得没劲。
这些小说和时下书摊上署名“黑松林”
的下流小册子还是有区别的,可以看出作者都是有文化的人。
其中有一些书,还能称得上是种文学现象。
有一本还有剑桥文学教授作的序,要是没有品,教授也不会给它写序。
我觉得一部分作者是律师或者商人,还有几位是贵族。
这是从内容推测出来的。
至于书里写到的事,当然是不敢恭维。
看来起初的一些作者还怀有反讽的动机,一面捧腹大笑,一面胡写乱写,搞到后来就开始变得没滋没味,把性都写到了荒诞不经的程度。
所以,问题还不在于该不该写性,而在于不该写得没劲。
过了一个世纪,英国的风气又是一变。
无论是机场还是车站,附近都有个书店,布置得怪模怪样,霓虹灯乱闪,写着小孩不准入内,有的进门还要收点钱。
就这么一惊一乍的,里面有点啥?还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以及它们的现代翻写本,这回简直是在犯贫。
终于,福尔斯先生朝这种现象开了火。
这位大文豪的作品中国人并不陌生,《法国中尉的女人》、《石屋藏娇》,国内都有译本。
特别是后一本书,假如你读过维多利亚时期的原本,才能觉出逗来。
有本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写一个光棍汉绑架了一个小姑娘,经过一段时间,那女孩爱上他了——这个故事被些无聊的家伙翻写来翻写去,翻到彻底没了劲。
福尔斯先生的小说也写了这么个故事,只是那姑娘被关在地下室里,先是感冒了,后来得了肺炎,然后就死了。
当然,福尔斯对女孩没有恶意,他只是在反对犯贫。
总而言之,当一种现象(不管是社会现象还是文学现象)开始贫了的时候,就该兜头给它一瓢凉水。
要不然它还会贫下去,就如美国人说的,散发出屁眼气味——我是福尔斯先生热烈的拥护者。
我总觉得文学的使命就是制止整个社会变得无趣……当然,你要说福尔斯是反色情的义士,我也没什么可说的。
你有权利把任何有趣的事往无趣处理解。
但我总觉得福尔斯要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恐怕也不会满足于把鸡腿叫做黑肉,他总要闹点事,写地下小说或者还不至于,但可能像王尔德一样,给自己招惹些麻烦。
我觉得福尔斯是个反无趣的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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