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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太小看他了,慕馥阳只会是一颗绚丽的恒星,即便他本身崎岖斑驳,历经聚变,他也永远会带给看着他的人散发光和热。
至少……至少他带给了一个人,那光芒甚至照亮天的沉寂,让这个人不再低头、不再退缩、不再沉默。
[注]
让这个人知道,有他来庇佑,自己就能……[注]
创造新宇宙。
[注]
决定了,为了爱情——
自己不再低头、不再退缩、不再沉默,自己给他爱。
慕馥阳,我来为你创造新宇宙。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段都化用于薄荷绿乐队的《恒星》这首歌,忱忱唱的也是这首歌。
欢迎大家去听,但不要留下相关留言,感谢~
今天写完请允许我请一天假,我攒攒稿,把前面改一改
☆、第42章
后来沈忱都忘了自己是怎么从舞台上走下来的了,他分明没喝酒,可是大脑很知耻地没有储存这个片段,等再回过神,已经在保姆车上向宿舍回奔。
熹微的晨光从车窗中倾斜而下,淡淡青色光芒罩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嗨了彻夜的罗崇宁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倒在梁宵肩膀上,梁宵也抱臂补眠。
慕馥阳喝的不多,但应该是足以让他不清醒,正躺在沈忱的大腿上,闷头大睡。
坐在最后一排,沈忱摸着他的头发,动作很轻柔。
很神奇呐,当专属奴隶的时候老摸,但是现在手指划过他鬓角整齐的轮廓,又是全然另一种感受。
有些许充盈在心口的躁动,但更多的是沉溺的心安。
说句肉麻的,也许就是爱情的力量。
不过还没等他爱不释手多久,车子已经开到了半山,宿舍依稀可见全貌,伴随着停车和他的呼唤,梁宵揉揉迷糊的眼睛,长长伸了个懒腰。
随即他俩就做出明确分工——一人扛一个。
沈忱没想到慕馥阳一把骨头,人却是死沉,keep用时方恨少,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坨人扛进他房间,梁宵就比他凄惨许多,罗崇宁不但比慕馥阳沉,卧室还离楼梯更远,不过沈忱已经顾不上帮他了,憋红了整张脸将老大放倒,手指在他t恤边缘游移片刻,终于还是下不去手脱。
上次脱的爽快是因为和这人还是纯洁的队友关系,现在……
他咬咬牙,扯过被子盖上,打算转身出去,却被一把抓住了手腕。
“啊——唔——”
惊呼被扼杀在嗓子眼儿里,慕馥阳一只大手已然捂住了他的嘴。
“别叫。”
“呜呜呜——”
他声音滚烫炽热,在沈忱的耳边低吟。
沈忱只觉得半拉头皮都让他烧化了,疯狂点头,闻到他身上淡淡酒味,混合着香水的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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