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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草原做了一场生平最美的梦,他也带走了,会好好放在心底。
已足够。
第27章
回到南安后,学校给应枫放了一天假。
他凌晨到家便睡觉,睡了半天,又将带出去的衣服等物清洗干净,再趁还有阳光将被褥也晒了。
忙活到傍晚,他去楼下菜市场买菜,买了些虾,还买了昂刺鱼,再买了些蔬菜。
冯蕾蕾喜欢喝鱼汤,还喜欢在鱼汤里放老豆腐,再下些面条。
应枫不会做饭,但是放点盐水煮虾,用砂锅炖鱼汤这些简单的倒还是会的。
他再将从内蒙带回来的肉干切开,放到电饭锅中与米饭一起煮。
冯蕾蕾知道他今天回来,特地调了晚自习回来吃饭,刚到家,就闻到一阵香。
两人多日不见,冯蕾蕾冲进厨房,应枫手上还拿着锅铲呢,两人就抱在一起,&ldo;宝贝&rdo;长,&ldo;宝贝&rdo;短的。
应枫总算是活了过来,还是这样好。
从下飞机后,金澍再没有联系过他,微信也没有回复。
其实这是意料中的事。
但是刚从梦中醒来的人,嘴中说着不在意,也的确是这样觉得的,偏偏控制不了自己的真正想法。
冯蕾蕾吃了饭,洗了碗,去阳台上收衣服。
她瞧见一件明显过长的羽绒服,诧异道:&ldo;枫枫,这衣服是谁的?&rdo;
应枫一怔,那是金澍的衣服。
当时下车后,金澍的保镖非叫他穿上。
夜间也的确冷,他就穿上了,没处可还,也就这么带了回来。
&ldo;是借的同事的?&rdo;冯蕾蕾已经替他解答,&ldo;那儿可冷了,让你带件羽绒服,你不带,知道冷了吧。
&rdo;
应枫松了口气。
冯蕾蕾收完衣服就回自己的房间,应枫又拉开抽屉,拿出金澍给的手表观摩。
手表也忘了还,那天真的是太开心,分开的时候又太难过,实在是一点也想不起来。
如今,他也不好意思再联系金澍,将之还回去。
他也怕,因这手表再起什么事。
还是那句话,不见最好。
他在灯下仔细看手表,终于在表带最内侧的地方看到&ldo;js&rdo;的标志。
看来,这次还真的是品牌方送的手表,还特地刻了字。
这样,无端又叫应枫轻松不少。
既然如此,不还,就不还吧。
而且有&ldo;js&rdo;的标志,他舍不得还了。
不是因为手表多么贵,而是因为这个手表代表了金澍。
隔天,应枫回学校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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