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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王嘉可也不知道跟着跑了多久,肾上腺素逐渐消退,她开始感觉自己俩脚火辣辣的疼,好像踩着风火轮,在小黑店洗完没来得及擦的头发却已经冻挺了。
从头到脚,是冰火两重。
这时,她才看清,拉着她跑的是个瘦高的年轻女人,黑色高领毛衣、黑色长裤,毛衣领往上一卷,挡住了下半张脸,就像电影里穿了夜行衣的女侠。
这人方向感强极了,脚下几乎不迟疑,一路连拖再拽,没多久,就把她领到了公路上。
直到看见稀疏的车流和晚归的行人,王嘉可一颗含在嘴里的心才屁滚尿流地掉回胸口。
行人们纷纷朝这个狼狈的光脚女孩投来奇怪的目光,王嘉可平时在路上摔一跤被人看见,都会觉得丢人,此时顶着这么个造型惨遭围观,她却想要喜极而泣,有种自己又回到了人间的感觉。
连日来的担惊受怕一下爆发,王嘉可膝盖一软,扑倒在地。
甘卿被她拽了个趔趄。
“我……我脚疼。”
王嘉可话没说完,眼泪先下来了,她似乎觉得跟陌生人诉苦不好,伸手在眼角胡乱地抹了两把,想拼命忍住。
可是眼泪就像洪水,轻易冲垮了她那点发育不全的理智,王嘉可的嘴角反复拉平又垂下几次,终于像个小孩一样大哭起来,语无伦次道,“好疼……我害怕……吓死我了,妈……”
甘卿正要弯腰跟她说话,没想到对方单方面地给她长了个辈分,被“妈”
了一脸,没敢冒领,只好把话咽回去了。
一不留神,吸进了毛衣上的细毛。
她先是追踪大马猴,需要保持安静,随后又要在两大帮派面前保持格调,这个喷嚏憋了有大半宿了,实在是忍无可忍,一转身,惊天动地地喷了出来,要不是毛衣领挡着,差点把鼻子也发射出去。
王嘉可被这大喷嚏吓得一哆嗦,哭得更凶了。
甘卿头昏脑涨地吸了一下鼻子,扫了她一眼,感觉问题不大——那女孩的脚没受什么重伤,只是踩了几颗小石子,脚心太嫩,划出了一堆细碎的小伤口,看着惨。
甘卿:“哎,我说……”
王嘉可艰难地回了她一串哭嗝,噎得直翻白眼。
甘卿忙说:“算了,你先哭,慢慢来,我不打扰了。”
王嘉可应声放开喉咙:“呜……”
甘卿把领子拉下来,往手心呵了口气,搓了搓自己冰凉的双手,百无聊赖地盯着路口的红绿灯神游。
“打一个喷嚏,是有人想你。”
小时候住在泥塘后巷,孟天意逗她玩的时候这么说过。
当时正在上小学的甘卿听完,就觉得很神奇,因为“有人想你”
,这个让她一知半解的世界就似乎和她有了某种说不清的联系,芸芸众生里,她在某个人的一念中登台亮相,有多少人想她,她就有多少分身,千千万万重一起。
等她大一点以后,才明白这句话是个挺悲伤的玩笑。
据说人死后几十年,曾经记得他的人也渐渐死光了,这个人会彻底被人间遗忘,于是迎来第二次更为彻底的死亡。
这个说法乍一听十分悲凉,其实细想起来,也颇有浪漫的地方——毕竟,有些人活着的时候就已经被人间遗忘了,手机丢一天也不会错过什么重要信息,就连在网上给网友留言,也会很快被淹没在浩如烟海的信息流中。
如果打个喷嚏就能激起一个想念,那也太便宜了。
甘卿苦笑了一下,还是下意识地摸出了关机的手机。
有那么一时片刻,她盯着手机的启动画面,心里战战兢兢地起了一点期盼,希望里面弹出一条“你怎么还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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