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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第1页)

光是做做梦,周涞都已经心满意足。

开心这件事是没有办法隐藏的,就连睡梦中,周涞的嘴角都会止不住上扬。

一想到自己现在有男朋友,那种幸福感油然而生,整颗心都是软绵绵的。

恋爱有这种魔力,能够让人的心轻飘飘地悬浮在空中。

由于昨晚睡得太晚,周涞醒来也迟。

她起床的时候,林斯逸已经走了。

林斯逸昨晚睡得不好不坏,一来是的确太疲倦,二来是逼迫自己努力去休息。

他今晨六点醒来,那会儿时间还特别早,万籁俱寂。

从周涞家的落地窗向外望去,整个h城还是一片灰蒙蒙的景象,一切尽在脚下。

林斯逸知道,他脚踏的地方,是h城房价最高,被称为寸土寸金的地方。

坊间有句话说:如果你生下来没能住在这个小区,那么这辈子也别指望能够住进这里。

这句话大致的意思其实是说: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赚钱住进这个小区,好比是天方夜谭。

周涞很优秀,年纪轻轻便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这里买房,这是林斯逸不太敢去想的事情。

不敢想,但不是没有想过。

做学术研究,拿固定工资上班,运气好卖个专利,获得国家奖励。

按h城这里的房价换算,林斯逸得努力工作大概两百年,这样或许会有机会。

林斯逸醒来后没有去吵醒周涞,而是从周涞的书架上拿了一本书看。

周涞的书架上有不少书:《豪门塑料夫妇》、《你高攀不起》、《诱捕焰火》。

这几本书有一个统一的作者:银八。

似乎是个网络作者。

林斯逸一目十行翻了个大概,总结出来:周涞喜欢霸道总裁爱上我式的恋爱模式。

很可惜,林斯逸不是霸道总裁,他也并不霸道。

餐桌上留了美味的早餐,还有林斯逸手写的字条:【学校有些事,我先去处理,早安。

林斯逸的字很好看,字迹苍劲有力、行云流水。

这年头,能写出那么漂亮的手写字体很难得。

周涞倒是一直知道林斯逸的字迹很好看。

还记得高中的时候第一次看到林斯逸的字迹,她就赞不绝口。

高中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几乎没有什么交集。

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再看到他亲笔写的字,居然会是在她自己家里。

真是缘分不浅。

周涞小的时候上过两年的书法课,是被她老爸周高驰给逼的。

人家小姑娘那会儿都是报名什么舞蹈啊钢琴的,就周涞另类,她爸爸给她报了一个毛笔课。

周高驰说:做生意的,讲究见字如面。

一个人字写得如何,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他的一些性格和行事作风。

如果字迹大气不羁,说明这个人性格豪爽。

相反,如果字迹娟秀小巧,说明这个人小心谨慎。

当然,如果有一手好字,给人的第一印象分至关重要。

周涞的字写得也还算不错,不过和林斯逸的完全没有办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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