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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我俩会毫无交集,而我只会在面对烂泥人生时,怨天尤人地嫉妒下,骂骂他。
可逐渐地,这种心理发生了扭曲。
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注意霍景琛的一举一动,他穿的衣服牌子,用的水杯文具,有哪些爱好,喜怒哀乐时的表现。
我会在深夜写化学的时候嘲讽他的这门弱势学科,也会在写英语时妒骂他因国外生活而获得的超强语感。
我逼仄的世界里,第一次挤入他人的脚步。
堂皇。
惊讶。
紧张。
兴奋不已。
明明我和他连话都没说过,之间只有层浅薄的同学关系,但我还是会在周边人谈起他的时候,内心产生莫名的优越感。
霍景琛他应该认识我。
他必须认识我。
我敢保证我比他身边那群公子哥大小姐中的任何人,都要清楚他的生活习惯,他不喜表露的喜怒哀乐。
幸好,上天眷顾,事与愿违让人们信仰上帝,相信神的存在。
起初,我发现霍景琛上下学和我顺路,尽管只有一小段直道。
云城是个贫富差异很大的城市,尤其是西南这边,以“顺云路”
的路口为界限,往左是富人区,往右就是和我一样过着操蛋人生的倒霉货啦!
霍景琛是个实打实的少爷,刚开学那会儿,我看到有专门的司机接送,锃亮的黑漆皮,停在校门口很是气派。
我不懂车,听同学八卦,貌似是什么名贵豪车。
但霍景琛还是选择自己走。
于是我孤单影只的上下学路途,第一次有人“陪伴”
。
尽管是单方面的。
霍景琛不缺人陪,要么是新换的漂亮女友,要么是一堆也很有钱有闲的公子哥。
他身旁的人总来来往往,没断过说话解闷的,一群人总是嘻嘻哈哈地走在我前面。
不会扭头看我,更不会议论我。
他们经历着丰富多彩的人生,没必要为一只蝼蚁驻足停留。
不过,偶尔也会只有我俩。
落日的余晖把影子拉成一高一矮两道。
时而交叉,时而重叠,唯独没有并肩而行过。
我跟在身形高挑的少年人身后,影子里的“他”
偶尔会碰上我的肩膀。
这时候只需要侧身一步,“我”
便会依偎到“他”
的怀中。
路上行人百态,大家都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忙碌着,麻木地奔跑着,没人会发现一条爱耍心机的可怜虫。
空气杂七杂八,左边是繁华都市,右边则为泥土矮墙。
我总是会在霍景琛转身后,痴痴凝望他的背影,他踏着余晖的背影,走向光亮的背影。
但这不是故事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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