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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视文学为真实,因为我从不需要想象——我只需要回忆。
某种程度上来讲,我和书写文学的人毫无分别。
然而现在,我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缓慢速度和耐心程度,开始重新阅读它们中的每一本。
是的,我用了“阅读”
这个词。
对于我们这个种族来说,在已经记住它的内容以后,反复翻阅同一本书通常是毫无意义的行为。
记忆本身就像一本摊开的书,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可以随时回忆起任何一页的任何一个单词。
但我还是在阅读这些烂熟于心的实体文字,因为某一本中也许藏着上一个阅读者留下的蛛丝马迹——我提到了“人”
这个单词吗?鉴于我的家人不会在书籍上留下痕迹,那么会这样做的毫无疑问是一个人类;鉴于被获准随意进出图书馆的人类屈指可数,那么这个人类的名字几乎是可以断定的了。
费伊相当喜欢在阅读时针对某一段落或某一个单词,做出相对应的评价和思索,并且把它们全部记录下来。
她有一些彩色的小纸片(数目相当可观,我猜测大约有几万张),并且时刻在口袋里放着一叠。
在阅读期间,她把思考到的东西写下来,然后贴在书页上。
每个人都很欣赏这种做法,在那段时间里,她将阅读变成了一种介乎于寻宝活动和书写形式的辩论会之间的有趣游戏,他们在那张小纸片上激烈地探讨和争论。
但这并不是我所说的“蛛丝马迹”
,我在搜寻的是一些更细微、更常见、更漫不经心的痕迹。
比如手指捏住某一页时留下的褶皱;笔尖隐隐约约留在书页上的字迹——她在纸上写过什么,但由于某种原因又将它丢弃了;还有我现在正看到的这一种,位于书页边缘空白处的,一点仓促的墨痕。
我扫了一眼页码,合上书查看封面,然后又重新翻开。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面纱》。
我凝视着这个不规则的墨点——它位于这一页的中间部分,缓慢地猜测着费伊在阅读这里时究竟想做什么。
她只是一时读得出了神?还是正注视着笔尖发呆?或者她试图写下什么,但是在长时间的迟疑之后(这迟疑如此之久,以至于墨迹渗透到了书面上),却没有落下一笔?
我开始阅读这一段正文。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
’他说道,‘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
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
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
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
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己之私跟我结婚。
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
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和尖刻。
我不是那样。
我从未希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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