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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晃三年就这么过去了。
1995年6月底,我的十九岁差不多过去了一半。
这时我早已经把那个“预言”
忘得一干二净,更不用提什么“开小窗的铁房子”
了。
那天刚好一个女同学的生日,于是我们一群老友相约赶去祝贺。
在这里我又要插点“画外音”
:那个女同学从初中就开始喜欢我(呵……大言不惭,但实事求是。
)不过我那时对她真的只有友谊之情。
后来她就耍了个男友,但她又把她对我的这份感情告诉过她男友,于是她男友对我们这帮子兄弟都怀有敌意。
晕……真是麻烦,不过剧情已经基本交代清楚了。
生日宴摆了三大桌,她男友的兄弟伙一桌;她家的亲朋好友一桌;我们兄弟一桌。
本来饭局上还好好的,三桌之间还相互往来敬酒客套,可这酒席一散,麻烦就找上我了……
由于多喝了几杯,那个女生非得要跟我们这帮老同学出去玩,而不去陪她的男友一行,你说她这不是诚心添乱吗这?
在她一再的坚持下,我们打出租车来到一朋友家开的旱冰场,那个女生也不滑冰,径直就进了里面的休息室,一头砸倒在床上,却又不睡觉,手舞足蹈、语无伦次地讲些谁也听不懂的胡话。
于是我叫一位兄弟给她家打去电话,叫她男友过来接她。
然后我们一群“精神小伙”
就在外面滑冰玩儿。
过了一会儿,她男友来了,还带来了一位浑身肌肉的兄弟。
一进门就没给我们好脸色,他看过那个女生之后出来就对我们破口大骂:“你们这群小杂痞,以后离她滚远点儿……”
我想当时他一定是以为他人高马大,又当过兵,还有位穿健美背心的“终结者”
朋友给他撑腰,所以才会借着酒劲以那种口吻跟我们讲话。
我们也是精神小伙耶!
面子呢?往哪儿放?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他就后悔了,因为他忘了我们同样也喝过很多“马尿”
。
所以古人常说酒喝多了会害死人的,如书所说,一场热血街斗就此拉开了帷幕。
。
。
由于其过程实在太过暴力、太过血腥,有违构建和谐社会、净化网络环境的政治号召,所以我在此处略去几千字,不再细表,只说说那场战斗的结果:那女同学的男友被椅、凳、冰鞋砸得头破血流,两只眼睛肿成了一条细缝,趴在地上不停地求饶;那位助阵的“终结者”
则被我在他头上劈了四、五刀,肚皮上还捅了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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