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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火锅与应酬(第1页)

可对于彭畅来说,好不容易吃一趟火锅,大家都说要安慰自己。

如今却要和仇家一起吃,心里便十分别扭起来。

卫昭但附在他耳边悄声道“颜大哥说了,韩信能忍跨下辱,勾践能卧薪尝胆。”

彭畅心想,我又不是韩信又不是勾践。

但是,我也只能听你的了。

但终究还是没有那么高兴了。

好在周婶也明白他的心思,又多支了一口锅,加了一张桌子。

还贴心地拉了张帘子,把李家兄弟那桌遮起来,让彭畅眼不见为净。

林启便只好自觉过去,和李家兄弟俩坐在一桌。

李蕴儿则是到偏厅里和女眷们一桌。

肉是徐峰亲自切的,不得不说徐峰的刀功好。

正常来说,吃火锅的肉片,要先冻住然后才好切成薄片,徐峰却不用冻肉,拿着并不锋利的菜刀,轻轻松松便切出薄如蚕翼的肉片来。

下午备菜时,那菜刀在案板上飞快的上下舞动,可称得上是“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林启拿公筷夹了一片,那肉竟如丝绸一般,又薄又光滑。

他心中不由暗道,高手不愧是高手,朔风刀法,名不虚传。

锅是铜锅,内有圆环,外环四格隔开,算是五宫格火锅,大骨熬汤,汁醇味美,香气翻涌,热气腾腾。

虽然没有辣椒,好在有胡椒和芥菜根腌成的辣脚子,加上周婶调的用酒与浸好的肉酱,味道还不错。

林启与李慕之各自涮了些吃了,李慕之正要称赞两句,周围便有惊赞声响起。

李慕之只好微微一笑,伸了个大姆指赞了一句“好。”

李茂之李大公子却是极有品位的一个人。

美人,他喜欢有媚骨风情的;食物,他喜欢精羮细调的;环境,他喜欢清幽雅贵的。

此时,李大公子再次置身这个破破糟糟的小店,吃着这粗鄙的东西,在这微热的天气里烤着炭火,周围都是些破破烂烂的臭脚大汉,与自己同桌的,还是两个他平生最讨厌的人。

怎么就这么巧?

这两个正好就是我最讨厌的!

李大公子只觉的,每一秒都是折磨。

庶子就是庶子,这等粗鄙肮脏的东西,也吃得津津有味。

骗子就是骗子,骗了我家那么多钱和那么大一块地,就请我在这吃这些。

两个王八蛋。

李茂之恨不得马上拔腿离去,偏偏现在他被勒令必须听李慕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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