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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少吃点饭(后来才知道,广东人吃饭前要喝点汤)。
德明和我一样,是不喜欢喝汤的,只吃汤里的好货。
吃完了碗里的几块冬瓜,他用勺子在那只烧汤的大锅子里淘几下,捞出几块骨头,盛到了他阿爸碗里。
接着他又用勺子在锅子里用力转了几下,一勺子满满的咸肉骨头就被他捞了上来,放在了自己的碗里。
要是在平时,德明是没有这个胆量的,但在外面他就有机可乘,张妈不会当众骂德明,怕人家讲她小气,她要面子啊。
他挟了块肉骨头给我,我怎敢吃,忙用手指指老四老五。
他们正盯着那碗骨头呢。
“看啥看,要吃自家去盛。”
德明把肉骨头挟了回去。
老四老五哪里敢自己去盛啊,就是大哥和二哥都要看张妈的脸色行事。
德明是以汤代酒,菜吃吃,汤喝喝,好不自在。
一碗汤还没喝完,他的那份小菜早到他肚皮里了。
三碗饭下肚后,他没再去盛饭,也没开离桌子。
老规矩,他一顿只能吃三碗,再想吃,就只能等锅底的饭粢。
其实每次饭粢都是德明包了去。
小时候,只要张妈在喂老四老五奶糕或粥,德明和我总是老老实实地呆在一旁,等喂完了我俩就能刮奶糕锅子了。
突然,弄堂口有人喊了一下:“李向阳进城了!”
话音刚落,一阵急促的脚踏车铃声。
邻居阿七头的爸骑着脚踏车一阵风地进了弄堂。
他头顶草织礼帽,鼻梁上架着墨墨黑的太阳眼镜(太阳早下山了),上身本白的龙头细布(富绸)罩衫,下面一条深黑色香烟纱(一种面料,多夏天穿)裤子,嘴上叼着半支香烟,身上就缺一支驳壳枪了。
他这付打扮“活脱似像”
(很像)电影(平原游击队)中的李向阳。
其实他本人比李向阳漂亮,就是整天嘴里叼着烟,所以外人说他像汉奸的多,像李向阳的少。
他下了车,推着脚踏车边走边和乘风凉的邻居打招呼,弄得像真的一样。
我看他是有意招摇过市,想出出风头,不过谁也没有找他去拍电影演汉奸。
在他后面的是邻居“长脚”
,靠修热水瓶壳子过日子。
他每天骑着脚踏车到离家很远的地方去做生意,听他说做这一行的都有自己的地盘,同行都很遵守规矩。
今天他头戴一顶大草帽,身穿一件长脚钮短衫,下面是条墨黑的飘飘裤,脚上是一双黑布圆头鞋。
脚踏车上挂了许多换下来的旧热水瓶壳,看来他今天的生意不错,怪不得车龙头上还挂了一块肉。
他也笑着和邻居打招呼,和前面的“李向阳”
一比,他倒像一个八路的侦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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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快吃完的时候,山东胖头把饭桌摆了出来,他从铅桶(水桶)里拿出两瓶啤酒,煞有价事地用牙把瓶盖头咬掉。
明明这啤酒零拷的(就是现在所谓的“生啤”
),一大杯只要五分钱,比瓶装的啤酒要便宜多了,他却要冒充瓶装的。
不过他的小菜却不错,有熟食猪头肉、烤子鱼、炒刀豆和扁尖丝瓜蛋花汤。
胖头把德明大哥叫了过去,给他倒上杯啤酒,两人对饮起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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