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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让你享受了十六年的好日子,还不知足吗?
再怎么说,小龙也算是你弟弟,你竟然把他推进河里要淹死他,现在还想让我收留你,别做你的春秋大梦了。”
砰——
随着话音落下,宋天阳肚子上结结实实挨了一拳。
一阵耳鸣过后,视线中出现了八十年代才有的场景。
低矮老旧的建筑,黑白灰的人群,一切都是雾蒙蒙的,像加了一层胶片滤镜,看起来是那样的不真实。
“死皮赖脸,纠缠个没完,看我不打死你这个狗东西!”
唐建军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养了十六年的儿子宋天阳,竟然不是亲生的,他只觉得这么多年的好饭都喂了狗。
如今养子还妄想回来做城里人,绝对不可能!
“建军,别打了,天阳他也不是故意推小龙的,要不,就把他留下来吧,乡下太苦了。”
王丽华有心替“养子”
说几句话,虽然证实不是亲儿子,可就算养一只小猫小狗十几年,它也有感情啊,更何况还是个孩子。
“丽华,你清醒点,当年抱错了,他不是我们儿子,小龙才是我们亲儿子,养了他十六年,已经是仁至义尽,他今天敢害小龙,明天就敢害我们两个。”
唐建军说着大手一挥:“决不能留他,滚回乡下,做你的农民去。”
嘶~好熟悉的声音,眼前说话的是养父母?这不正是他被赶回乡下的那一天。
不对!
我不是在军营当兵,然后执行特殊任务时……牺牲了吗?
记忆忽然如潮水一样袭来。
1962年,他出生在永丰县城医院,父母是工人阶级,可以说他前十几年的生活里,不用担心吃不饱饭。
可1978年,县医院整理档案时发现,当年护士把两个家庭的孩子,给相互抱错了。
另一个家庭是乡下来的,因为生育时大出血,才送到县医院。
两人从此调换人生,宋天阳被赶回乡下,唐龙回到城里,过上了好日子。
对此,宋天阳当然不甘心啊~!
从苦到甜容易,可从甜到苦难,巨大的落差让他实在接受不了。
不甘心的他,偷着跑回县城好几次,期盼着唐父能把他留下来,但迎来的却是白眼和嘲讽。
虽然王丽华有心把他留下来,奈何她做不了丈夫的主,只让宋天阳先回去,她慢慢再跟丈夫做工作。
这一等,等了很长时间。
再后来,他稀里糊涂的结了婚,有了女儿,可每当看着破烂的家,揭不开锅的土灶,都会想起以前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这一年,不甘心的他,又偷着跑回到县城。
可此时的真少爷唐龙有些害怕了,因为母亲一直在做父亲的工作,万一父亲松了口,他岂不是多了个分家产的。
好不容易得来的富贵生活,他可不想再被抢走一部分,哪怕是一小部分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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