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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背着双肩包的刘旭正站在马路边的树下乘凉。
乘凉是其次,他正在等过路车,他的目的地是生他养他的大洪村,学成归来的他打算在村里开个小诊所,替乡亲们看病。
在刘旭三岁的时候,他爸妈就生重病走了,之后他就跟那时候就已经是寡妇的玉嫂一块过日子。
玉嫂身子弱,不会干重活,所以那时候他和玉嫂基本上都没什么收入,就靠着种菜以及乡亲们的接济过日子。
说得夸张一点,刘旭就是大家的孩子,婶婶嫂嫂之类的口水他都吃过,甚至连奶水也吃过。
虽说小时候的日子很苦,可刘旭还是很争气的。
这不,刚医科大学毕业的他就打算回来报答乡亲们了。
不过,刘旭专攻妇科。
想着已有大半年没有见到玉嫂,刘旭都想直接走回去。
可这大夏天的,要是走上一个小时,估计刘旭就中暑,然后由医生变成病人了。
等了十多分钟,看到一辆拖拉机经过的刘旭急忙招手。
刘旭还没开口,开着拖拉机的女人就道:“哟!
这不是旭子吗?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想你了呗!”
开着拖拉机的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留着一头乌黑长发,穿着花色衬衫,灰色长裤。
或许是因为这天实在是太热了,她的袖子和裤管都卷着,姣好的皮肤更是铺着一层香汗。
不过最让刘旭留意的还是,这女人的胸特别大,沉甸甸的。
这个女人叫王艳,和刘旭家就隔着三四户而已,再加上她也就比刘旭大个十岁左右,所以刘旭小的时候,王艳就像大姐姐一样照顾着刘旭,经常拿地瓜、辣条之类的给刘旭吃,所以刘旭对她的印象非常深刻。
听刘旭这么一说,王艳就哈哈笑道:“你个娃子,是想大姐我稍你一乘吧?”
没等刘旭说话,王艳就拍了拍边上,道:“上来,赶紧着,还得赶回去做饭给孩子吃。”
待刘旭挨着坐下后,王艳就开着拖拉机往大洪村的方向驶去。
王艳出了一身的汗,所以汗味非常的重,但这让刘旭感到更加的亲切,因为他就是闻着乡亲们的汗味长大的。
不过呢,王艳这汗味中还带着些许体香,加上刘旭是和她紧挨着的,所以喉咙就有些干,他还借着身高优势偷偷瞄了眼王艳那微微敞开的领口,一片刺眼的雪白,就连奶罩都挡不住。
“王姐,现在卖菜之类的都是你一个人在干?”
“哎!”
重重叹了口气,抹了抹下巴处的汗珠的王艳就道,“那个老不死的在深圳打工,工资不高又好赌的,叫他寄点钱回家,那简直像是会要了他的命。
要是我不努力点,我和我女儿岂不是要饿死了?”
“我倒是有听玉嫂说过你老公的事,那死性子还是一点没变吗?”
“等他性子变了,估摸着他已经进棺材了。”
又是重重叹了口气,王艳道,“旭子啊,要是你早生个几年,我就跟你好了,也就不用像现在累死累活的,真累!”
“我以后都呆在村里,要是王姐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你只要跟我说一声就行了。”
说着,刘旭还撩起袖子让王艳看他的肱二头肌,“以前没力气,帮不上什么忙,但现在我力气多得是,王姐你要我跟你去扛大米扛木头扛猪扛牛的都没问题。”
“扛个媳妇呢?”
“还没。”
多瞧了刘旭几眼,王艳就咯咯直笑道:“你这娃子真是越长越俊了,村里头那些女娃子都要被你迷死了。
你要挑个媳妇呀,随便一指,那女娃子准盖个大红布直往里床上钻。”
“王姐你爱开玩笑的性子还是没变啊!”
“日子本就不好过,要是不来点自娱自乐,还不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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