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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我叫林三七
记得被叔父赶出家门是在距离十三天即将过年的时候。
他用一根小腿粗的棍棒,打了我七十六次,用脚踹了我十九次,用巴掌扇了我二十三次,说我是个扫把星。
我没有求饶,也没有低头,因为从小我父亲告诉我,一个男人,就要像鹰一样,哪怕站着死,也绝不跪着生。
我叫林三七,曾是一名猎人,还是一名贼拉牛逼的猎人。
老家是在内蒙,小时候听爷爷给我说过,我家祖上数代在元朝时期,都是专业给朝廷训鹰的,官职最高上过三品。
甚至我现在手腕上带着的一串檀香沉木手串,听我爷爷说是曾经的蒙古大汗——蒙哥,赐予我家先祖的。
怎么说呢!
也算是曾经阔过……
在我十四岁生日的夜晚,那天雨下得特别大,中间夹杂着一声声炸雷,我父母当晚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这封信没有署名,没有地址.......
看完信以后,我父亲皱着眉对我母亲说:“你怎么看?”
母亲表情恍惚摸着我的脑袋轻声呢喃:“该来的总归会来的!”
我当时不懂为什么父母会说这样的话,只是傻傻地看着他们。
我父母看完信的次日,他们就在我寄存在同村的一个叔父家里,并且留下五千块钱,然后运上新疆,在离开的时候,他们只告诉我,一个月后回来。
三个月后,我的父母再没有回来。
回来的,只有那一串沾着鲜血檀香沉木手串……
因为没有了钱财的支持,这个同村的叔父从最开始的笑脸相迎变成后来的恶语相向。
不过,或许是在少年时期,我就亲眼见过人性的善变与丑恶;这也让我后来的十数年时间里,都明白了一件事:
那就是人的罪恶和狡诈,或许就连林子里的那些冷血的野兽都望其项背……
......
1990年年末,我最终还是变成了一个孤儿,一个乞丐,一个人人都唯恐避之不及的丧门星。
也就是在这一天,我离开了生活了十几年的村子,朝着未知的世界,蹒跚而去。
我离开的时候只带了两件东西。
除了那个祖传的檀木手串,还有一枚我父母在我十岁生日时,送我的一枚鹰哨。
依稀记得,这个带血的檀木手串,是我趁着叔父熟睡的时候,从柜子里偷出来的;不过,这本身就是我的东西,也算不得偷。
拿回自己的东西,算偷吗?
那年冬天很冷,雪也很大,我迎着风雪漫无目的走着,饿了就吃雪,渴了也吃雪。
不知道走了多久,就在我即将坚持不住的时候,在路边遇到了一辆运猪的东风牌货车,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我爬了上去。
一路上摇摇晃晃,我也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中,不知道自己来到了哪里。
只是听到附近有人声的时候,我跌跌撞撞爬出了货车,然后来到了一个我从不认识的广场。
其实现在想想,如果不是这辆载着猪的小货车,或许,我早就我死在了那一年的冬天。
这个广场很大,但人没多少,我又饿又困,随便找了一个角落,蜷缩着身子,沉沉的睡了过去。
......
后来我知道,这个广场是首都的下沉广场;也就是在这里,我遇到了我的第一个贵人——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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