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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萨最初遇见兰德里克的时候,是在她即将步入大学那年。
从小学发生的那件当众虐杀兔子的事件之后,直到申请大学之前,莉莉萨没有去过学校,一直在接受家庭教育。
对于莉莉萨来说,这倒是一桩好事,在她看来,学校里的人既愚蠢又聒噪,教授知识的节奏既缓慢又低智,与家里为她请来的诸多名师比起来,自然是相形见绌。
尽管不再接受集体教育,这并不意味着莉莉萨放弃了与同龄人竞争。
相反,莉莉萨无比地热爱比赛,因为她喜欢赢的感受。
为了赢,她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也就是在那时,总是睥睨一切、目无法纪的莉莉萨看见了兰德里克。
即使莉莉萨瞧不起大部分的人,但是莉莉萨却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她会顾忌兰德里克会超越她——她指在赛马这件事上。
兰德里克的马技精湛,在莉莉萨参与的大部分赛马比赛上,她经常可以看见兰德里克。
每次瞧见兰德里克的时候,他多半是高高在上地坐在马上俯视一切,冰蓝色的眼眸如同凝结的湖面,含着淡漠与对一切都不感兴趣的轻蔑。
他有一头近乎铂金色的金发,打理得随性又整洁,偶尔会有几缕碎发会在昂贵的马术头盔下随风拂动在他五官分明的面庞上,时而掠过他金黄色的睫毛。
在阳光之下,他纤长浓密的睫毛仿佛反着太阳的光,有着圣洁的光晕。
兰德里克有一抿微薄但饱满的嘴唇,带着温柔的水色和微翘的弧度。
兰德里克不仅长相俊美,身形高挑,对于其他人冷若冰霜,话语还总是简洁直白,有的时候会过于直白简略,让人火冒三丈也是有的。
总而言之,见过兰德里克的人都会为他的高华的气质和逼人的美貌惊艳到。
他很美,宛如南极石,在极寒之下的透明易碎的结晶;又像是月光,轻盈地闪着银色的霜,无法触碰。
很少有人敢去靠近他,好似只要靠近他,便会担忧是否会污染了他的高洁。
亦或者说,他的美貌过于冰冷锋利,即使使人心生靠近的念头,也会令人担心自己会否受伤。
在众人的心里,兰德里克简直就是一朵高岭之花。
不过,更胜一筹的,莉莉萨比他更要鸿鶱凤立:
若说兰德里克的高傲有三分,那莉莉萨目中无人的程度就有十分;
若说兰德里克的风姿是霞姿月韵,那么莉莉萨更是夭矫不群。
在人群当中,他们二人都是光彩夺目的人。
莉莉萨每次都是险胜兰德里克,给观众带来一出紧张刺激的好戏,于是人们既痛恨她的傲气凛然,又着迷于她的强者风范。
每一次胜利的时候,莉莉萨都会摆出一副装模作样的胜而不骄的宽大胸怀,对他温柔地笑。
实际上,莉莉萨是在炫耀和嘲讽。
恶劣的本性,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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