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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因为专栏那里又多乐八个地雷,一个火箭炮,还有四个手榴弹,神路那里多了两个地雷,就是减一加五,还有七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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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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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这是我第一次为穿衣服发愁。
别人说,女人的衣柜里总是少一件衣服,但我从来没有这种感觉。
我这个形象在那里,哪怕穿上金缕玉衣呢别人也不会多看我一眼……哦,不对,我要真穿上那个,估计什么盗墓的、考古的,就会把目光投在我身上了。
像什么天真、小哥说不定还会说:“哟西,这里有一个丰满的活僵尸耶。”
不过除了这种有特色的衣服,别管我是穿夏奈尔还是穿地摊货,其实都是一个感觉的。
在这上面,我也基本没费过什么心思。
一件衣服只要不坏,穿个四五年对我来说那是相当正常的。
近三年来,除了内衣,我只在“工作服”
上花过钱。
罗利对我的这种做法深恶痛绝,曾经茶壶状的指着我鼻子大骂:“黄飘飘,你还是个女人吗!”
当时,我一手拿着薯片,一边喝着可乐,连头都没有抬。
二哥哥曾有一段也看不过去,婉转的提醒我:“飘飘,女孩子,还是注意一点形象的好。”
这次我倒抬头了:“形象?形象值几个钱?而且,就算我注意了,有人看吗?”
就算再打扮,我也是那个样子,我一个月就那么点工资,要吃饭要养老要买保险防止意外,要是再在服装上花钱,那真是想吃开封菜都为难了!
不说我打扮还没人看,就算有人看,我也不乐意啊。
但是现在我后悔了,看着床上的那几件衣服,我觉得哪一件穿在身上都不合适。
是是是,我就算穿得再好也就那个样,但能得三分的话,我现在,也不想只拿个两分啊。
挑来挑去,我最后还是挑了一件黑色的打底衫,这件衣服还是我做临时工的时候买的,二哥哥当时还赞了一句:“飘飘,你就应该穿这样的衣服,显得你精神多了。”
虽然我一直怀疑,他这句话只是鼓励我买衣服,但在这时候,也就这件衣服还能给我点底气。
黑色的打底衫,黑色的打底裤,然后是一条黑色的毛呢裙,我知道这样一身黑配下来非常单调,但是,也只有这么一身,才会显得我苗条点。
摆弄完了衣服,我又开始摆弄头发。
也许是因为我营养充分,我的头发,倒是相当不错,又黑又多,真真当的上水光润滑,罗利曾不止一次的表示羡慕,我却没什么感觉,平时也没做过什么收拾,大多随便扎着。
而现在,我却觉得怎么摆弄都不合适了。
扎起来,太死板。
盘起来,又显得脸大。
最后,我还是将它放了下来。
只是这样一来,就显得我更没精神了!
从开始准备到最后出门,我足足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
和刘瑞根约的时间是七点,我是从五点多就开始准备了,本想着六点钟左右就能出门,但下楼的时候,竟然已经六点四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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