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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疑点,”
郑孟俊越说思路越清晰,“也是更关键的一点:日青多吉发现这两把凶器的时候,它们相间隔的位置,非常远,远超出了正常搏斗或丢弃凶器可能散落的范围。
一把在草丛深处,另一把几乎是在几百米开外的路边沟渠里。
这太奇怪了,就像是被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分别丢弃的一样。”
“所以,”
郑孟俊总结道,“你怀疑,真正杀掉朱青扎布的人,可能根本就不是丁贞和丁强两兄弟?或者,不完全是他们?”
“没错!”
叶默这时候肯定道,“我就是这个意思。
丁贞和丁强这两兄弟,我们从之前的通缉令和案情分析来看,他们表面上看起来像是那种穷凶极恶、文化不高的愣头青,但实际上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和反侦察意识极强!
不然也不会在犯下那么多案子后,被通缉了五年之久都迟迟未能归案。
这样的两个人,就算是为了抢劫杀了朱青扎布,按照他们一贯的习惯,也绝大概率不会将凶器随意扔在原地,更不可能扔得那么分散、那么显眼,这简直是故意留给警察线索,这不符合他们的行为模式。”
他顿了顿,补充了另一个强有力的疑点:“更何况,朱青扎布那辆价值不菲的进口摩托车,案发之后至今都还没有找到!
要知道,那种型号的摩托车,在当时整个甘州省估计也找不出几辆,非常扎眼。
丁贞和丁强两人如果真的是抢劫摩托车,得手之后,按照常理,要么自己用,要么尽快拆解销赃。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只要那辆车再次出现在市场上,哪怕只是一个零件,马上就会被警方锁定。
可事实是,这辆车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毫无踪迹。
既然没有找到,那就意味着,这辆摩托车,压根就没有被他们拿去卖或者使用!
那他们抢劫的意义何在?这说不通。”
“没错!”
此时,郑孟俊的思维也完全打开了,他补充道:“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在于,根据我们对丁贞和丁强生活习性的调查,他们兄弟是‘打山人’出身,从小跟着长辈在深山里跑,几乎走遍了甘孜、阿坝地区的所有大山,因此对当地的地形非常熟悉,这也是他们能长期躲避追捕的原因。
他们的作案手法通常是抢劫得手后,立刻躲进深山老林,一躲就是好几个月,风头过了再出来。
但是,在所有的调查记录中,都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两人有过骑摩托车的经历或者技能。
他们是山地行走的专家,但对机动车,尤其是需要一定驾驶技巧的大排量摩托车,很可能是陌生的,甚至不会骑。
一个不会骑摩托车的人,去抢劫一辆自己根本无法驾驭的摩托车,这动机本身就值得怀疑。”
听到郑孟俊这番详细的分析,叶默此时也赞同地点了点头。
搭档提出的这些疑点,也正是萦绕在他心头许久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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