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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恶的行为比比皆是。
总之一句话,杂文时代并没有过去,匕首式的杂文,投枪式的抨击,还是十分必要的。
谈到匕首和投枪,我必须做一点自我剖析。
我舞笔弄墨,七十年于兹矣。
但始终认为,这是自己的副业。
我从未敢以作家自居。
在我眼目中,作家是一个十分光荣的称号,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作家的。
我写文章,只限于散文、随笔之类的东西,无论是抒情还是叙事,都带有感情的色彩或者韵味。
在这方面,自己颇有一点心得和自信。
至于匕首或投枪式的杂文,则绝非自己之所长。
像鲁迅的杂文,只能是我崇拜的对象,自己决不敢染指的。
第八部分15人生漫谈(2)
还有一种文体,比如随感录之类的东西,这里要的不是匕首和投枪,而是哲学的分析,思想的深邃与精辟。
这又非我之所长。
我对哲学家颇有点不敬。
我总觉得,哲学家们的分析细如毫毛,深如古井,玄之又玄,玄妙无门,在没有办法时,则乞灵于修辞学。
这非我之所能,亦非我之所愿。
悲剧就出在这里。
小钢交给我的任务,不属于前者,就属于后者。
俗话说:扬长避短。
我在这里却偏偏扬短避长。
这是我自投罗网,奈之何哉!
小钢当然并没有规定我怎样怎样写,这一出悲剧的产生,不由于环境,而由于性格。
就算是谈人生经历吧,我本来也可以写&ot;今天天气哈,哈,哈&ot;一类的文章的,这样谁也不得罪,读者读了晚报上的文章,可以消遣,可以催眠。
我这个作者可以拿到稿费。
双方彼此彼此,各有所获,心照不宣,各得其乐。
这样岂不是天下太平,宇宙和合了吗?
然而不行。
我有一股牛劲,有一个缺点:总爱讲话,而且讲真话。
谎话我也是说的,但那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更多的还是讲真话。
稍有社会经历的人都能知道,讲真话是容易得罪人的,何况好多人养成了&ot;对号入座&ot;的习惯,完全像阿q一样,忌讳极多。
我在上面已经说到过,当前的社会还是有阴暗面的,我见到了,如果闷在心里不说,便如骨鲠在喉,一吐为快。
我的文字虽然不是匕首,不像投枪。
但是,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碰到某一些人物的疮疤。
在我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树了敌,结了怨。
这是我咎由自取,怪不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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