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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们应该知道,这是跨时代的音乐,作为第一个能在公开场合演唱这首歌的人,我感到非常荣幸!
那就是伟大的《波西米亚狂想曲》!”
爱德华的来音乐节的目的就是为了实地观测《波西米亚狂想曲》能带来多大的影响,这关系到之后对谢尔顿的洗白大计。
舆论不能干预法律,这是米国司法的一个重要底线,以至于直到现在这个传媒时代,法庭里依然不能进摄影记者和电视台摄像机,只能依靠传统的速写来展示法庭审判情况。
但是,任何规定都是有漏洞的,舆论无法进入法庭内部,但可以在外为非作歹,法官也是人,也会受到舆论影响,陪审团也是人,也生活在这个世界中,只要能造成足够的舆论声势,那么就能去潜移默化的推动审判结果向自己希望的方向转移。
爱德华称其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左手庭审,右手舆论,两者相乘威力无穷!
此刻台下人声鼎沸,真正的**终于来到了!
但爱德华却在唑牙花子,就鲍勃迪伦那破嗓子,别说和原唱墨丘利比,就是比谢尔顿他们都不如啊!
让他唱这歌是不是有点暴殄天物?
这算啥?
热狗夹鱼子酱,还是薯条配黑松露?
而且鲍勃迪伦是典型的美式民谣台风,从头到尾都透着土气,和皇后乐队那骚气蓬勃的现场比起来,简陋的让人忧伤。
然而效果却让他吓了一跳。
上万人的大场子,在前奏响起后就开始逐渐安静下来。
副歌部分因为难度极高,只能通过录音室手段合成,所以直接放的伴奏带。
当鲍勃迪伦开口那句“妈妈,我杀了个人”
时。
全场寂静。
只有音乐歌声还有夏夜的清风虫鸣。
观众的神情也不复之前那样混沌,不少人都停止了相互动作,安安静静的聆听起来。
偌大的广场上不再嘈杂喧闹,只有悠扬的音乐,和鲍勃迪伦的破嗓子,哪怕他频繁的唱破高音,这在平时显得刺耳的噪音,可放在现场却更加富有表现力。
仿佛台上的摇滚青年此刻正在向自己的母亲忏悔自己犯下的罪恶,对惩罚的到来感到恐惧与哀伤。
这种情绪通过扩音器传遍了整个演出场所,所有人被浸润其间,无法自拔……
唱完后,鲍勃迪伦又是一声高呼“现在,把现场交给他们,这首歌曲的原唱者!
谢尔顿·西耶格尔、斯图尔特·科恩和伊恩·戴维斯!”
爱德华口中的三块废料登台。
在六姐妹唱片公司的精心包装运作下,三人看上去倒也有几分人模狗样,尤其是犹太人标志性的鹰钩鼻子,在化妆师的巧妙粉刷下边的不再显眼,而且还有了几分美化感。
服装造型都是往摇滚方向靠,看上去比鲍勃迪伦的牛仔裤加格子衬衫更像摇滚明星派头。
三人上台后,也不说话。
音乐再一次响起。
谢尔顿是主唱,他的音色比鲍勃迪伦好很多,但奇怪的是,下面观众的秩序却开始逐渐散漫。
“这就是大牌的价值啊,这个时代能成为巨星偶像,必然是有真功夫的,别的不说,鲍勃迪伦那个公鸭嗓子就是能唱到人们内心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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